因不满故宫博物院在大修期间门票维持原价,且售票前没有对游客进行明确告知,北京商安律所律师雷国亚将故宫博物院告上法庭。记者8月23日从东城法院证实,此案已被正式受理。故宫相关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博物院已尽到告知义务。
雷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8月17日下午,他到故宫参观,此前他并不知道故宫内一些景点正在修缮,买票时也没发现明显公告,而门票价格也没变化。进入故宫后,他发现太和
殿等正在修缮,工地周围到处是“施工现场,请勿入内”的牌子。
“我最想游览的是太和殿,也支付了相应的费用,但却没有看到相应的景点。”雷先生说,故宫的施工公示不够醒目,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故宫应退还门票费用。雷先生还说,他在参观后立即找到相关工作人员询问,结果被告知售票窗口有提示,他在离窗口四五米远的地方,确实见到一个14英寸电脑屏幕大小的牌子,上边写着故宫正在修缮等。
“那个告示也太小了,我找了半天才发现,且售票窗口处那么多人,大家都急着买票,谁能看到那个告示?”雷先生认为,故宫博物院在销售门票时未履行告知义务,从而剥夺了自己的知情权,进而影响了原告选择权的行使,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其赔礼道歉,并退还门票费60元。
据了解,故宫从4月到10月底,门票价格均为旺季价格60元。关于太和殿、太和门正在修缮的情况,在售票处附近已张贴了施工公示。
对于此事,故宫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故宫在施工前,已召开大规模的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发布施工消息,已对游客尽到告知义务。此外,在故宫售票处前贴有告示,告知游客内部正在修缮。而遮挡太和殿的围挡图案也是太和殿的大幅喷绘照片,起到一定弥补作用。故宫方面同时表示,他们目前还没有收到起诉书。 (编辑:王彦艳) 文章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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