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的北侧有一大片工地,图纸上写着这里正在建设一座酒店。8月20日,家住德惠的钢筋工曾照汉在这里失去了左眼,包工头在与他妻子签订了“一切责任与工地无关”的“契约”并付了2000元后,再也不拿医药费了。
曾照汉的妻子数了数兜里仅剩的55元钱,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
伤者
刚来工地11天就出事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医院,见到了暂住在走廊里的曾照汉——医院没有病床了。贴在墙壁上的病人的“床头卡”上写着“眼球穿透伤”。医生说,他的左眼已经失明了,如果不尽快进行手术,右眼也很可能受到牵连。
42岁的曾照汉说,他是一名钢筋工,来该工地干了11天的活,就出事了。“那是20日10时许,我手里拿着一个五六公斤的扳手直钢筋的时候,一使劲,扳手就砸眼睛上了。”曾照汉回忆,“我一摸,左眼好像没了,头一阵晕……”
班长老赵一边安排曾照汉去医院,一边通知了曾照汉在德惠的爱人张女士。张女士立即赶往长春,当她看到丈夫的眼睛不停地流血,一下子就蒙了。老赵领着她找到包工头刘某,“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了,我就跟刘某商量,暂时拿点钱”。
张女士回忆说:“可是刘某非让我签字,说我丈夫的伤是他自己违章操作造成的,与工地无关,以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我丈夫自己负责。”张女士拿出一张由工地起草的“契约”,“当时我不想签字,可是刘某说不签字,一分钱都拿不到。救人要紧,我就签了,刘某给了2000元钱,还说是借的”。
包工头
死了我都不负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与张女士来到工地,当张女士请求刘某再支付一些医药费时,刘某说:“死了我都不负责任!”他表示,张女士已经在“契约”上签了字,以后的责任与工地无关。
当记者询问详细情况时,刘某把记者带到曾照汉出事的地方,指着一个竖着钢筋的基础桩说,事发时,曾照汉踩着一块木板,脚底一滑,眼睛被钢筋扎伤。
昨日下午,张女士走进工棚收拾丈夫的衣服,房东大娘说:“曾照汉吃饭用的那个盆留下,那是我新买的,当时他说没钱买盆,先用我的,现在可以还给我了!”张女士流着泪点点头。她现在只关心医院通知,因为马上就要停药了。
律师
“契约”无效 包工头必须负责
曾照汉的伤工地该不该负责呢?记者咨询了吉林旭扬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忠啟,据其介绍,张女士签订“契约”时并不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合同法》规定,在应急状态下签订的违心承诺是不成立的。
赵律师介绍,曾照汉的伤不管是扳手打的还是像包工头所说是自己扎在钢筋上的,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伤害,都属于工伤,雇佣曾照汉的包工头必须负责。如果诉诸法律,该工程的建筑商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李旭波) 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sohu-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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