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烧饼皇后”再陷官司 未注册商标加盟藏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09:49 中国消费网

  ■本报记者聂国春

  编者按2006国际特许加盟上海展览会将于本周在上海开幕。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特许经营的市场环境日趋完善和规范。但是,在土洋品牌纷纷抢食中国特许加盟市场大蛋糕的同时,特许加盟的商标纠纷也越来越多,如上岛咖啡、狗不理、掉渣饼、九头鸟、京都薇薇、百圆裤业……不仅损害了特许方的品牌影响力,造成加盟商的损失,也让消费者
在选择商品和服务时感到茫然,甚至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特许加盟为什么会造成商标纠纷?如何规避特许加盟商标纠纷风险,维护品牌影响力和加盟商、消费者利益?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系列调查。

  日前,湖北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武汉掉渣儿食品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掉渣儿公司)返还加盟商吴李红保证金1万元。原告吴李红“返还3万元加盟费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吴表示将上诉。在此之前的5月15日,加盟商程利民也状告掉渣烧饼创始人晏琳。晏琳又以“拖欠加盟费和单方面终止合同”反诉程利民违约。曾经风光一时的“掉渣儿”烧饼陷入了加盟官司的泥潭。

  掉渣饼败走麦城

  “已经没有做(掉渣饼)了。”面对记者的询问,北京阜成路一家掉渣饼加盟店的老板有气无力地说。

  自2005年3月起,几乎人手一张的“掉渣儿”土家烧饼一度成为大江南北一道独特的风景。但是这又是一张薄命的中国式比萨,仅仅一年轮回,“掉渣儿”品牌就轰然倒地,曾有“烧饼皇后”之称的掉渣饼创始人晏琳,也成为了加盟商的众矢之的。

  2006年4月20日,加盟商吴李红状告掉渣儿公司一案在武昌区法院开庭。原告方武昌人民

医院加盟店状告总公司欺诈,要求退还3万元加盟费、1万元保证金以及营业损失等共计10万元。

  吴李红称:加盟后不久得知掉渣儿公司并未获得“掉渣儿”注册商标,据国家

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掉渣儿公司不具特许经营权。掉渣儿公司隐瞒没有取得商标权的真相,是种严重的欺诈行为。

  吴李红的代理人——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说:“掉渣儿公司在发展加盟店时,根本没有取得注册商标,所以涉嫌欺诈。”庭审中,12家加盟店店主赶来为吴女士助阵,有的店主还带着“讨回血汗钱”的横幅,并称“这个官司不是吴女士一个人在打”。

  6月底,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合法有效,均无违约行为。吴提出的“掉渣儿公司采用欺诈手段”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判决合同终止履行,掉渣儿公司返还吴1万元保证金,驳回吴李红其他请求。吴对此判决表示将上诉。

  5月15日,另一加盟商程利民以同样的理由,将晏琳告上法庭。6月中旬,程利民收到了晏琳告其违约的反诉状。

  据记者调查,2005年3月,第一间“掉渣儿”烧饼店开张。当年5月,晏琳递交了注册商标申请。8月,晏琳开始筹划连锁加盟,宣扬“每天卖出1500个,35天就可收回成本”,吸引了众多加盟商,9月12日,武汉就出现了39家加盟店。10月以后,广州一下子冒出1000多家名称各异的土家烧饼店,北京的土家烧饼店也随处可见,上海、杭州、深圳、重庆、成都......也都跟风效仿,这让商标注册证还没到手的晏琳无计可施,傻了眼,众多加盟商也遭遇  “深度套牢”。

  五成加盟品牌无商标

  与掉渣儿公司一样遭遇的,还有南京海龙火锅自助有限公司所属的南京“大姐大”火锅餐饮连锁店。2005年底,加盟商陶先生以“大姐大”未注册商标,构成欺诈为由,一纸诉状将海龙火锅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对陶先生的请求予以支持,判令海龙火锅公司返还陶先生的全部加盟金、保证金及管理费用。

  “约有1/3的特许加盟纠纷属于这种未获注册商标就开展加盟的。”北京海淀区法院上地法庭在调研分析后得出这样的结论。该法庭江锦莲法官告诉记者,连锁加盟靠的就是无形的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拥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是特许方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据悉,在今年4月举办的第8届中国特许加盟大会暨展览会上,只有五成的连锁加盟品牌有注册商标“R”标记,一些品牌打着“TM”标记,厂家解释说正在办理商标注册,有的则什么标记都没有。

  无商标给加盟双方带来风险

  江法官认为,我国法律在商标权上有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商标从申请到获权周期太长,使得企业在一两年甚至长达四年中对其知识产权难以有效控制和保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有些企业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但尚未获批准时谎称已经获得注册商标。

  据记者查询,在国际商品分类第30类面制品中,有关“掉渣”的商标申请有十几个,最早的是在去年5月份,按照最短的注册周期,至少要等到明年才能获得正式的商标注册。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出现多少个掉渣品牌是不受法律约束的,掉渣饼被大量复制的遭遇正是这样。

  业内人士认为,现在一些连锁加盟企业,特别是一些适合小规模投资者的连锁加盟企业,连注册商标都没有就在全国开展连锁加盟,如果特许方的品牌、经营模式等被别人大量复制,因为商标等还没有获准注册,侵权行为很难界定,无形中加大了加盟商的投资风险。

  连盟商机会(北京)合伙人、国际商标协会会员刘震认为,要维护加盟品牌的权益,特许方必须及早注册商标,尽量做到全面注册,同时进行防御注册。加盟商也要对特许方提供的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情况进行查询核实。 (编辑:刘洋)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