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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并非免责 赠品也须打假维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12:41 中国消费网

  时下各地商家宣传促销攻势一浪高过一浪,无论是大型商场还是街边店铺,“买二送一”“买商品送赠品”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专家提醒,在鱼龙混杂的商家赠品促销活动中,消费者千万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因为这些天上掉下的馅饼往往“陷阱”很多,消费者稍有不慎就会赔了钱、伤了身。

  “免费赠品”吃得伤身

  一壶凉茶,几碟小菜,当您在餐馆等候上菜时,服务员会端上这些免费的“赠品”。然而,消费者往往会为这些赠品付出健康的代价。

  一些城市的调查发现,餐厅免费赠送的茶水有不少是“垃圾茶叶”泡的,茶叶除了农药残留物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以外,其超标的重金属含量,还可能导致肝脏、肾脏等人体器官的慢性中毒。这些茶水以“免费赠送”的面目出现,消费者即使发现质量有问题,也难以投诉,因为餐馆服务员往往会振振有辞地说:“免费的东西能好到哪里,想喝就喝,不喝拉倒,反正没收你的钱。”而实际上成本费用已经包含在了消费者支付的餐饮费用之中。

  在一些大型超市,我们也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促销标语:凡购买指定商品若干元以上,便可凭当日小票获赠若干只餐包。但是这些餐包除了一层保鲜膜包装外,没有任何标记,基本上是三无产品。售货小姐被问及时往往会这样告诉消费者:“餐包是超市师傅制作的,不需要有标签,质量肯定没问题。”

  一句“质量肯定没问题”,就省却了生产日期、产品标号等一切“质量”要素,这样的赠品你吃着能放心吗?

   “垃圾赠品”用得伤心

  近日,记者在南昌市一汽车用品装饰店为自己的爱车买了一套竹凉席坐垫,同时获赠了一份外观精美的车用香水,心中窃喜。不料使用时,烈日一晒高温一蒸,香水发出刺鼻的气味,弃之唯恐不及。记者留意一看,所赠香水原来是“三无”产品,不禁大呼上当。

  记者的不少朋友也有类似的经历。如今的汽车美容店里,精致的车用香水品种繁多,瓶子造型各异,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有的品牌香水竟也有“正品”和“副品”之分,实际上就是“真品”和“仿制品”之分。“副品”一般都没有厂家、生产日期和质量保证标志,不少是劣质香水,有些会使人出现头晕、咳嗽、恶心、呕吐等症状,长期使用可能会造成嗅觉迟钝、视力减弱等,更为严重的甚至可能致癌。这种价格低廉的香水不仅对人的身体有害,还会对车造成损害,腐蚀车内零部件,甚至造成安全隐患。

  在不少商家促销的赠品当中,如电风扇、电吹风等因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不得不引起消费者的警惕。

  免费并非免责赠品也须打假维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商家和消费者对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的维权行为都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有些消费者认为,赠品是随赠的物品,获赠时没有开具发票,所以维权没有凭据。商家则普遍认为,既然是免费赠送,就谈不上责任和义务,根本没有赔偿的必要。

  事实上,免费并非免责。南昌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陈元生说,免费产品、免费服务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给消费者的利益带来损害,照样要进行赔偿。目前市场上的赠品促销行为,从法律的角度讲,与一般的无偿赠予不同,消费者付款购物才得到赠品,赠品也应算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所以,这些赠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可看作是经营欺诈行为。

  陈元生告诉记者,赠品是所销售商品的附加品,“羊毛”出在“羊”身上,其价值已经分摊到商品身上,实质上也是商品。商家赠送“三无”产品实际上就是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因此,当赠品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时,消费者可以向商家索赔,商家也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为了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必须持有相应的消费凭证即正式的购物发票,并认真核对日期、金额、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交涉得不到解决,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投诉,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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