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欣弗”不良事件信息实行日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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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8:23 中国消费网 | |||||||||
本报北京8月9日讯 记者白剑峰报道:卫生部今天要求,出现“欣弗”不良事件省份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每日及时报送有关情况。自8月10日起,实行“欣弗”不良事件信息日报制,每日16点前,各地要将本省、区、市截至当日12点前的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卫生部。 卫生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有
(编辑:李卫芹)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