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虚假宣传28学子告学校 法院已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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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10:35 中国消费网 | |||||||||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因认为学校虚假宣传,北京博韬科讯研究院的28名学生将学校告上法院。昨天,北京昌平法院开审此案,但未当庭宣判。 28名学生起诉称,博韬研究院在2005年的招生宣传资料中声称,该院和清华大学共同成立了清华大学信息学院培训基地,承诺为所有通过中级课程考试的学员推荐工作,就业率高达95%,月工资不低于3500元。
起诉学生表示,他们在交纳了相应学费后,与该校签订了协议。但开学后,学生发现,学院并未按照宣传的“课程简介”进行授课,多项宣传内容也子虚乌有。由此,学生认为学校进行了虚假宣传,要求归还1万余元学费。 博韬研究院的代理人表示,该校不存在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学费的情况。28名原告所在的相关班级出现了严重的盗窃情况,导致教学无法进行。在学生起诉前,学院与学生就退款问题进行了协商,但因分歧并未达成协议。 庭审中,学生找来了为自己授课的讲师作证。该讲师表示,自己系吉利大学肄业学生,被博韬研究院聘用,但自己从未取得相关资质证明。他透露,博韬研究院的师资水平与其宣传完全不符。博韬的代理人表示,该讲师与学院有利害关系,建议法庭考虑其证言的真实性。 (编辑:刘洋) 文章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