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4年成旁听 父亲代女儿状告北师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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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10:17 中国消费网 | |||||||||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成人高考落榜后,小宁(化名)经人介绍交纳了4万元学费后进入北师大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习,4年中小宁通过了各类考试,毕业时得到的却是一纸旁听证明,而不是她想要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小宁的父亲李先生代理女儿将北师大告上法庭,讨要4万元学费。昨日,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校方表示,小宁的损失与学校无关;4万元涉嫌被该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办
学生:交纳4万顺利入学 昨日小宁没有到庭。其父李先生介绍,2000年9月,女儿成人高考落榜后,他听说北师大有“扩招自费生”指标,便辗转找到了该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杜某,杜某在收取4万元学费后向李先生承诺,只要四年成绩合格并通过英语四级就可以拿到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给李先生开具了盖有北师大财务章的4万元收据。从此,小宁开始在北师大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攻读经济学直至2004年7月。 大学四年,小宁顺利通过各科考试和英语四级,但却没有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向北师大纪委举报后,李先生被告知,4万元学费被杜某等人贪污了;学校根本没有小宁的学籍,小宁只是个旁听生。直到今年5月,小宁最终盼来的是北师大开具的旁听证明。 北师大:学校有权收取旁听费 北师大的代理人陈述,小宁的损失是杜某贪污所致,是杜某的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鉴于杜某已被检察院立案侦查,本着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法院应中止审理此案。 “我们今天告北师大,就是想讨个说法,孩子的四年青春都扔在北师大了,他是个人行为?可他利用的是北师大的招牌!”小宁的父亲情绪激动。小宁的律师当庭出示了盖有北师大财务专用章的收费收据,并强调收据上注明的是“学费(四年)”,而非“旁听费”。律师说,小宁在北师大的本科生历年学习成绩表上,盖有北师大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的公章,还有学生餐卡和上机卡,都能证明小宁和正式本科生没有两样。 但北师大代理人认为,这些并不能证明小宁就是本科生,小宁及其家长都应清楚,不可能通过交费的方式取得大学毕业证书。小宁就读期间占用了学校的资源,就应该交纳费用,学校不同意退还4万元。 (编辑:刘洋) 文章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