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北京:不法经营者冒充厂家收取高额维修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09:07 新华网

  今年以来,北京有关方面受理的消费者修理服务投诉呈明显增多趋势,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生产厂家已经变更的维修电话,冒充厂家指定维修点向消费者收取高额维修费。有关人士指出,各专业客户服务维修部门如电话变更应在114查号台及时变更备案。

  一位消费者三年前购买了一台品牌空调机,保修期刚过就出现不制冷的故障,于是拨通了保修卡上注明的指定维修点电话。维修人员上门后发现空调不制冷的原因是压缩机被鸟窝堵住,清除干净后向消费者收取了200元维修费,未提供发票等凭证。几天后,消费者无意中发现,邻居家同品牌的空调出现相同问题却只付了十几元的维修费。

  消费者拨打邻居提供的维修电话后才知道,厂家指定的维修电话已经变更,并重新印制了保修卡。而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冒充厂家指定维修点,利用已变更的电话向不明情况的老用户收取高额维修费。

  据北京市工商局“12315”、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统计,仅今年7月份就受理修理服务投诉70件,其中电器维修投诉54件,占修理服务投诉总量的75.71%。

  北京市工商局“12315”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提醒消费者注意三点:一、接受修理服务时,应索要正规修理服务票据,同时核对票据盖章单位是否为正规单位。票据上应写明商品故障、更换零件的名称、修理日期等内容。二、现行法律、法规对修理服务未明确规定保修期,消费者选择修理服务前应与维修者约定修复保修期,并落实在票据上。三、对购买时间较长的商品需要维修时,最好先向厂家或销售商索取厂家指定维修点的地址和电话,维修人员上门后,也可根据其工装、持有的工作证件及修理票据等核实真伪。(刘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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