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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地方传销犯罪改头换面 具有很强欺骗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14:04 中国消费网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今天上午在发布会上说,今年上半年,少数地方的传销犯罪活动改头换面,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武和平说,《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后,国家执法部门加大了对传销犯罪活动的监控和打击力度。今年1月至6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455起,破案383起,抓获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246人,打掉传销团伙
2179个。公安机关在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中发现,一些传销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及其团伙成员为逃避打击,改头换面,变换手法,往往以直销名义欺骗人们进行传销。

  武和平再次提示传销犯罪活动的一些特点,以引起广大群众的高度警惕: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

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

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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