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车不退钱 北京华盛丰业公司财产被法院查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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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 10:07 中国消费网 | |||||||||
本报讯(记者贾 君)北京市华盛丰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丰业公司)收了消费者的购车款,既不给消费者车又不退消费者钱。为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出特别消费警示(详见本报7月21日A1版)。8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公开对该院近来审结的11起涉及华盛丰业公司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和法警当场查封了华盛丰业公司的财务室、经理室,并在该公司大门上张贴了警示消费者的公告。
当天上午9点,记者随同执行人员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白家楼村西一号的华盛丰业公司,其销售大厅里仍有工作人员办理业务。当执行人员进入大厅后,部分工作人员迅速走开,经理室的大门紧锁。在购车消费者的指认下,一位中年男子承认自己是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但称对公司的事情做不了主。后在法警的督促下,该男子打开经理室的门。执行法官发现,里面的电脑开着,桌子上放着手包、眼镜等随身用品,水杯里的水是热的。因为该公司拒不配合法院执法,执行法官决定查封该店中所有物品。 据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雷翔介绍,采取这些强制措施,既是敦促华盛丰业公司尽快履行义务,同时也希望警示目前准备与华盛丰业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其他消费者或单位,对华盛丰业公司的资信能力、诚信态度要慎重考查。 雷翔说,因为多数消费者反映,当初购车款是应华盛丰业公司要求,打入了华盛丰业公司业务员个人账户,朝阳法院将对此情况进行调查。如案外人账户涉及本案,法院将进一步核查。同时,法院将积极协同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处理此纠纷。如发现有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将依法移转公安机关查处。 雷翔提醒消费者,如果经销商报出的价位很低,消费者要当心这中间是否有骗局,是否存在交了钱提不到车、或者买到的是以旧翻新车等等陷阱。 新闻回放 30多名消费者投诉华盛丰业公司 7月21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出紧急消费警示,劝告消费者慎重到华盛丰业公司购车。该公司已遭30多名消费者投诉,购车人交款后,该公司至今不能交车亦不能退款,涉及金额已达300多万元。 据统计,涉及华盛丰业公司的诉讼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有近40起,其中朝阳区法院执行庭年初至今已收到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计11件,涉案标的共计160多万元。其中申请人为个人的有9件,均是华盛丰业公司以订购汽车为名、先行收取购车人的全部或部分车款,此后既不售车亦不退款;购车人提起诉讼后,华盛丰业公司均签署调解书承诺还款,但无一自觉履行。上述案件均在执行过程中,朝阳区法院冻结了华盛丰业公司银行账号两个(在案款项仅3000余元)、洗修车设备一批及展厅内汽车一部,但前述已执行财产价值远远不及华盛丰业公司的涉案债务额。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