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35岁小伙要娶89岁老太 女方意识不清醒不给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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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 15:12 中国消费网 | |||||||||
昨日上午,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一对对等待领取婚姻登记的情侣长队中,有对男女特别显眼,男的身高约1.75米,30余岁,女的身高约1.4米,白发苍苍,老态龙钟,他们是要登记结婚。经民政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核对,发现男子35岁,太婆已89岁。由于老太婆面对工作人员询问时,显得意识混乱,工作人员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拒绝了这对“忘年恋”的婚姻登记申请。
吃惊 小伙老太排队领结婚证 昨日上午9点30分许,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证大厅办理结婚手续的一号窗口前,一位身高约1.4米、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出现在队伍中,身旁是身高约1.75米的男子,大约30多岁,这对身高、年龄都悬殊的组合,立即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他们身后一名身穿红裙子的女子,在帮他们填写好表格内容后,并一同前往大厅的照相室,摄影师为小伙子和太婆拍摄了合影证件照。 办证 民政人员依法说“不” 太婆叫秦某某,生于1917年8月,晋阳街办人,老伴去世几十年了;男子叫卢某,35岁,乐至人,离婚。在登记处,工作人员周大姐查看申请表后,发现老人眼神呆滞,便和太婆攀谈起来,当询问太婆来这里干什么时,“耍!”太婆的回答让她大吃一惊。 接下来的询问,周大姐发现太婆答非所问,意识模糊。而一旁穿红裙子的女子却抓着老人的手,不断提醒她今天是来结婚的。但老人仍然东张西望,小伙子也跑到门外躲到远处。 见周大姐不给太婆和男子办理结婚证,穿红裙子的女子说现在婚姻自由,催着工作人员办理。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但一定要男女双方自愿,周大姐表示,此时她发现婆婆处于意识不清醒状态,根据婚姻法规定,非本人意愿的不予受理,所以当即拒绝了她的要求。 采访 该“忘年恋”有企图? 昨日中午,晋阳村村支书雷刚说,秦婆婆的老伴去世几十年了,家里现在有儿子、孙女、孙儿大概7个人,家里经济条件一般。但他称,目前村里正面临拆迁,一个村民有35平方米安置房,而在房子没有修好分配的时候,每个月政府会给拆迁户每人一定的经济补助,此次结婚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街道办社计办工作人员蒋永胜说,如果真的有人为了某些利益钻空子而假结婚,也只能说服做思想工作。他还说,实际上结婚并不可以多分房子,还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能分到拆迁安置房。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