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这些堆起来足有一米高的病历、医嘱和结算单在中国地图出版社的代理律师顾新华手里已不知翻了多少遍
侯明禄去世7年了,但这场天价医药费之争使得中国地图出版社仍然难以平静 -------
一名因阑尾切口疝入院最终死亡的病人,一份568天的病历,一张总额124万余元的天价医药费结算清单,一纸追讨欠费77万余元的诉状,一场有关医疗与医药费清单的质疑,一组平均每天用掉37支一次性注射器、6个一次性输液器的统计数字……
它们之间,究竟有怎样的联系,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这场有关追讨77万余元天价医疗欠费遭质疑的官司究竟经过了怎样的跌宕起伏?结果又将如何?记者历时多日,为您理清这其中的来龙去脉。
事件经过
离休干部治病留下百万医药费账单
1998年4月30日,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中国地图出版社67岁的离休干部侯明禄因阑尾术后腹壁切口疝复发住进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下简称北医三院),在半个月内经历了3次手术,住院568天后,侯明禄停止了呼吸。死者已矣,而她身后留下的124万余元天价医药费账单却在北医三院和她的家庭及单位之间掀起轩然大波。
在侯明禄死亡后,北医三院拿出一张高达1244778.5元的医药费收费清单,其中已付款47万余元,仍欠款77万余元。欠款原因是,在治疗过程中侯明禄的家属认为医院的医疗措施有问题才导致了侯明禄病情越来越重,所以没有继续向侯明禄的单位——中国地图出版社要支票支付医药费。
在侯明禄死亡4年后的2003年10月29日,北医三院突然将侯明禄的儿子肖万全和肖万生告上法庭,随后将中国地图出版社追加为被告,要求他们支付侯明禄住院期间的医药费欠款77万余元,并支付欠款利息,总计80万元。
此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中国地图出版社支付60万元,而后中国地图出版社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发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如今已经历时近3年,目前,涉案各方正在等待重审的宣判结果。
账单疑点
住院500多天注射器用了10000余支
作为侯明禄公费医疗的报销单位,中国地图出版社对高达124万余元的医药费账目产生了诸多疑问。
1.为何一审时拿不出清单?
中国地图出版社老干部处工作人员郑鲁兵提到,在一审开庭时,北医三院只拿出一张“患者侯明禄住院费用清单收据一览表”,其中,列明床位费16594元、西药费718252.23元、治疗费340002.71元……然而,除了这份汇总表外,北医三院并没有出具详细的医药费清单。
北医三院代理人的说法是单位电脑升级,以前的记录没有了。郑鲁兵对这个说法颇不认同,他说:“一般单位的电脑升级都会事先拷贝硬盘里的东西,何况是欠费达77万余元的账,什么单位会一下子就抹掉?如果说是记录没有了,那这个汇总单上的各项数字又是如何算出来、如何保存下来的?”
2.为何平均一天要用43个针头?
中国地图出版社的代理律师顾新华曾经根据医药费清单算过这样一笔账:住院的前300天共用掉一次性注射器3150支,一次性输液器1230个,相当于平均每天用一次性注射器10.5支,一次性输液器4.1个。住院的后268天用掉一次性注射器9987支,一次性输液器1698个,相当于平均每天用一次性注射器37.26支,一次性输液器6.3个,合计每天用掉43个针头。“到底是什么样的病人需要每天用掉这些数字的一次性医疗器材?”他在清单上打了个问号。
天津某三甲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李姓内科主任(以下简称李主任)说道:“用多少一次性针头要看当天用药及补液的情况。”但她听到这个数字后明确表示:“不太可能用这么多,尤其是输液器。”而在北医三院找活儿的一位女护工也表示:“输液器偶尔会滑脱,但滑脱后也只是换针头,一般不换全套输液器。”
3.结算单与医嘱为何有差别?
在中国地图出版社手上,还有一份北医三院于2000年3月15日出具的“侯明禄住院费用结算单”。根据结算单统计,侯明禄住院期间用丙种球蛋白120支,每支463元,共55000余元,用白蛋白595支,每支448元,共266000余元。
然而根据顾新华律师及中国地图出版社医务室医生根据医嘱的共同统计,医嘱上可以找到的丙种球蛋白用量是54支,与结算单相差66支,费用相差3万余元,白蛋白用量是427支,与结算单相差168支,费用相差75000余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额?为什么和医嘱不符?剩下的那些药到底跑到哪儿去了?”中国地图出版社再次在清单上打了一个问号。
李主任说:“结算单用药量与医嘱用药量严格来说应该是分毫不差的,即使偶尔有点小差距也多是由于某些大夫为图省事,对比较便宜的药品没下医嘱,但如此巨大的差距是绝对不可能的。用这么贵的药,不应该不下医嘱。”她还说道:“住院568天,结算单所用白蛋白595支,是什么样的病人要用这么多白蛋白?白蛋白一般用于肝功能极不好的病人,但即使病人的肝脏完全失去合成蛋白功能,一周用上3次也已经不少了。”
4.为何有50000元的药未列明?
在结算单的最后一页,写着这样几句话:“还有许多药没有统计,如:地塞米松、苯丙酸诺龙、卡肌宁……”顾新华律师说:“我们也很不明白,什么叫没有统计,根据统计这项所占的费用大概为5万元左右,这个费用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李主任也认为:“既然是结算清单,就应该每种药都列明,不该出现这样的写法。这很不正规。”
5.用药时间为何有补充登记?
在侯明禄的“长期医嘱”上,被顾新华用醒目的黄色水笔画出了很多的×,他说这些药品的用药停止时间是后补充上去的。
6.医嘱时间为何数次被打乱?
(编辑:李卫芹)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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