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礼花炸瞎眼 消费者状告产销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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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15:55 中国消费网 | |||||||||
24岁的李先生在朋友的婚礼上,被礼花炸瞎一只眼睛。失去健康的同时,他也失去了相恋的女友。李先生认为礼花劣质是事故原因,为此,他将礼花销售者和生产者告上法庭。 李先生在起诉书中诉称,4月29日,他一个要结婚的朋友从北京丰台区冠京隆市场购买了永康市福安礼花工艺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喜来乐婚庆礼花用品。5月3日,他参加了朋友的婚礼。婚礼中,他按照礼花用品上标注的使用说明,施放第三枚时,礼花未能喷出。在他往
李先生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第一被告摊主、第二被告北京冠京隆综合批发市场作为致人损害产品的销售者,第三被告浙江省金华市的永康市福安礼花工艺品有限公司作为致人损害产品的生产者,对他的各项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李先生要求三个被告,赔偿各项费用1.2万元,并赔偿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待伤残鉴定后确定)。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