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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瘦肉精"猪肝如何上了百姓餐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10:12 中国消费网

  上海浦东某单位食用猪肝引起集体食物中毒,被检出猪肝内含有“瘦肉精”;闵行一居民食用猪肝引起上吐下泻,也被检出猪肝内含有“瘦肉精”……近日,有关食用猪肝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屡屡见诸报端。那么,这些问题猪肝是如何交易的?它们是如何流入市民餐桌的?昨天凌晨,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本市最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曹安市场,进行了一番暗访。

  三流动摊点兜售猪肝每斤6角

  昨天凌晨2时50分,位于曹安路大渡河路的上海市曹安菜篮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曹安市场”)内已是人头攒动。此时,一名骑

摩托车的中年男子在该市场4号门外的30米处停下,熟练地从摩托车旁的箩筐里取出一大堆猪肝,放在一只蛇皮袋上,然后点上一支烟开始叫卖。

  3时10分,又一辆摩托车停在这名中年男子对面,车上男子拿出10余个猪肝吆喝起来:“今天猪肝一起卖,批发价,6角5分,要买就快呀。”

  又过了5分钟,第三个骑助动车的青年男子出现了,他看上去大概30多岁。青年男子将一堆猪肝放进一只黑塑料袋后,随地一放,却不吆喝,像在等待固定的买主。

  3时30分左右,买主出现了。2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在第一名中年男子的摊点前停下。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一大堆猪肝最后以6角一斤的价格成交。很快,吆喝叫卖男子处的10余个猪肝也以6角一斤成交。交易后,买主都骑着摩托车迅速离开现场。

  无证猪肝已形成收售"一条龙"

  

  3时50分,刚才的三个场外猪肝交易摊点,仅剩下骑助动车一人了。记者就此与青年男子聊了起来。青年男子告诉记者,现在一些屠宰场的检疫员一般都不肯给散养户出具猪肝的检疫证明,因为害怕猪肝内含有“瘦肉精”,一旦出事要追查到出具检疫证明的“源头”,所以要搞到一张猪肝的检疫证明非常不易。

  “猪肝白白丢掉实在太可惜了。”青年男子告诉记者,瞄准散养户的这种心理,他们共有20余人开始开发这一“商机”。据悉,每天晚上11时起,他们就专门守候在各屠宰场前,叫散养户把没有检疫证明的猪肝以每斤3-4角的低价卖给他们。凌晨再分送到本市的曹安、国泰和浦东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处出售。由于没有检疫证明,批发市场内是不准进行交易的,他们只能在场外偷偷进行。

  该男子还告诉记者,另有一些人还专门从他们那里批发猪肝后,再到本市各农贸市场外卖给市民,此时猪肝就要卖到5元左右一斤了。从这名青年男子的口中记者了解到,这些无证猪肝已经形成了收购、运输、批发、销售一条龙服务。

  “天气热,猪肝的价格就卖得便宜一点,天气凉就卖得贵一点。6角一斤绝对不会亏,就是少赚一点。”该男子说,他们每天都能把收购来的猪肝卖掉,只要价格便宜,就会有人来买,其中还有一些是饮食店的老客户。

  4时15分,一骑助动车的胖男子熟练地从青年男子那里取了黑塑料袋就开走了,没有付钱。青年男子告诉记者,他是老客户,每星期结一次账,大家都很熟了,连验货都免了。

  浦东取缔7个猪肝非法交易点

  

  7月26日凌晨,浦东新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动了176名执法人员,取缔了北蔡镇华夏西路周边的非法猪肝交易点。这是近年来在浦东新区对非法猪肝交易窝点最为彻底的一次取缔行动,现场捣毁交易窝点7个,没收猪肝2840余斤、猪肺1500余斤、猪心80余斤。经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猪肝的快速测定,发现这批猪肝的确含有“瘦肉精”。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7个非法猪肝交易点隐藏得很深,大部分在华夏西路后面的树林里。平时,有专人在上海农产品交易批发中心侧门的华夏西路上一对一悄悄兜售。如果有买主,就到交易点去取猪肝销售。

  7月26日凌晨,当执法人员悄悄逼近交易点时,不法商贩正在晾猪肝。他们将猪肝晾在树木中间挂的绳子或大的塑料盆边缘,就像晾大白菜那样替猪肝“散热”。看到执法人员后,不法商贩撒腿就跑,被抓获时都拒不承认,号称是来买猪肝的消费者。

  执法人员还发现,一个猪肝非法交易点租用了农民的住宅,当场在冰箱里查到了300多斤猪肝、猪心和猪肺。

  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对2名非法经营者当场实行了刑事拘留;浦东新区检察院也参与现场行动,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刑相衔接。据不法商贩交代,这些猪肝来自浙江平湖。目前,执法人员已对浙江平湖猪肝运输来沪过程展开调查,将严肃追究经营人、采购人及相关人的责任。

   将追究食堂采购无证猪肝行为

  今年本市食物中毒事件比往年有所下降,但由猪肝引起的食物中毒却非常集中。

  据上海市食药监局食监处顾振华透露,本市已经发生多起食用猪肝“瘦肉精”中毒事件。从外省市进入上海的猪肉,也有部分检品被检出含有“瘦肉精”成分。

  今年4月27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市民预防“瘦肉精”食物中毒。这也是上海市食药监局首次针对猪肝“瘦肉精”发出的食品安全预警。

  昨天,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周全告诉记者,根据《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猪肝进交易市场,管理人员要查验有效的检疫证明,并要查验是否物与证相符合;外省市进入本市的猪肝,还要接受8个指定道口的防疫检查。如果猪肝手续不具备,放在场外偷偷交易,说明猪肝来路肯定有问题。

  据悉,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前不久就在一处指定道口查获一批猪肝,既没有检疫证明,也没有出厂证明。驾驶员对执

  法人员坦言,知道进上海道口不容易,但还是想“碰碰运气”。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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