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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精丸”违法广告在南昌连遭查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 10:23 中国消费网

  一种叫做“锁精丸”的药品,3个月之内,仅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消费者协会就受理了关于它的广告问题的投诉十几起,发布“锁精丸”违法广告的江西某电台,被青山湖区工商局处罚了两次……

  工商机关查处“锁精丸”违法广告

  据南昌市青山湖区消协秘书长张新宽介绍,今年3月份以来,关于“锁精丸”的投诉接连出现在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工作人员的案头,投诉的内容均涉及该药品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与此同时,青山湖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监测江西某电台发布的广告时发现,“锁精丸”在其广告中称,“除可治疗失眠多梦、腰膝酸软、肢体瘦弱外,还可治疗阳痿、早泄、性功能障碍以及前列腺疾病。”

  南昌市青山湖区工商局商广科刘科长告诉记者,经查实,“锁精丸”的产品说明书标明的“功能主治”是,“补养心脾、益肾固精,用于自行盗汗、失眠多梦、腰膝酸软、肢体瘦弱。”其广告审查表中批准宣传的内容是,“对心脾进行调理,使心肾得补,精关自固,以达到补肾、健脾并治的疗效,适用于肾阴虚的各种症状。”“锁精丸”在广告中宣称的“可治疗阳痿、早泄、性功能障碍以及前列腺疾病”等,属子虚乌有。据此,今年3月22日,青山湖区工商局对“锁精丸”的生产企业做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罚款7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对发布该广告的江西某电台做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没收广告费6000元并罚款7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

  4月27日,江西省工商局接到四川省成都市消费者刘江的举报。刘江称,他于4月24日晚收听江西两个电台的节目时,听到了“锁精丸”的广告。广告夸大主治功能,内容不健康,还利用所谓专家、患者进行咨询或证明。

  记者从青山湖区工商局写给江西省工商局的一份情况汇报中发现,4月28日,青山湖区工商局再次对“锁精丸”广告进行立案查处,由于广告主已逃逸,遂于6月19日对发布“锁精丸”广告的两个电台分别处以“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没款各1万元上缴国库”的处罚。

  药品虚假广告常用三种手法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锁精丸”一类的补肾类药品,其广告较常出现虚假、夸大等违法问题。为何这类药品广告常出问题?其虚假宣传有哪些常见手法?消费者缘何容易上当受骗?带着这些疑问,7月25日,记者采访了江西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副处长陈一和。

  陈一和告诉记者,补肾类药品虚假广告首先是最喜欢在宣传时擅自增加关于改善性功能的内容。对于多数消费者来说,改善性功能是一个难以启齿的隐私问题,消费者即使被虚假广告愚弄了,也很少有人站出来讨说法。于是,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肆无忌惮地发布关于改善性功能的虚假广告。

  药品虚假广告常用的第二个手法是将产品的功能扩大化,这点在补肾类药品虚假广告上比较突出。其实,无论是补肾类药品还是保健食品,国家有关部门在批准其功能主治范围时,大多限于抗疲劳、增强免疫力等内容。一些经营者认为,这样宣传无法引起消费者关注进而激起购买欲望,于是在进行广告宣传时无限延伸,将自己的产品说成是“包治百病”。

  药品虚假广告惯用的第三个手法是将个体现象等同于普遍想象,利用所谓专家、患者的知识、经历达到鱼目混珠的目的。陈一和对记者说,不法经营者热衷于利用专家、患者的形象做宣传,是利用广大消费者的从众心理。因为在许多消费者看来,活生生的例子是最可信的。他们偏偏忘了,个体差异会让产品的功效打折扣。

  陈一和告诉记者,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性产品的宣传有着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因此,一些补肾类药品或保健食品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往往就会穷尽心思,利用消费者知识的缺乏,采用种种手段投消费者所好,致使补肾类药品或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成为痼疾。

  虚假信息影响社会公信力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下发的有关通知,今年下半年,全国工商系统重点整顿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查处6类违法广告。对此,江西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副处长陈一和认为,无论什么广告,都是向社会发布一种信息。这个信息如果是虚假的,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公信力、媒体的公信力甚至是社会的公信力,创建

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作为发布广告的媒体,要从珍惜媒体公信力的高度出发,为维护社会的公信力做贡献。

  一家代理多种药品和保健食品的江西某公司的余总经理告诉记者,药品虚假广告之所以泛滥成灾,第一个要负责的是生产企业。有些生产企业为了拓展市场,在选择代理商时不设门槛,不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只要给生产企业交纳一笔押金,就可以取得一定的市场代理权。如果能加重生产企业约束其产品代理商的责任,甚至说让生产企业为其产品代理商承担连带责任的话,生产企业在选择代理商和约束代理商行为等方面都会积极许多。

  江西中山世佳律师事务所张海水律师对记者说,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引导,使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对整治虚假广告作用重大。如果消费者辨别真假信息的能力增强了,虚假广告的市场自然就会不断萎缩。此外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不仅要追究发布虚假广告的企业的责任,还要追究广告发布媒体单位乃至发布人员个人的责任,使他们望而却步。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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