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记者刘维善 通讯员胡燕妮)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广东省个别地方水灾后发现销售病死肉的现象,广东省工商局对此高度重视。为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病死肉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广东省工商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该省各地工商机关切实加强农村流通环节肉食品市场的监管。
通知要求广东省各地工商机关采取4项措施,加强对灾后农村流通市场的管理。一是
开展清查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应当检疫检验而未检疫检验或者伪造检疫检验结果的猪肉的行为,以及销售病死肉、无合法来源猪肉及肉食品的行为。二是进一步推进市场食品质量准入管理,通过建立和落实市场准入7项制度,加大对农村市场食品特别是肉品质量准入管理力度,防止病死肉流入市场。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充分发挥工商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四是争取地方政府党委支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配合,互通情况,紧密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通知发出后,该省各地工商机关迅速行动。7月17日,根据消费者举报,韶关市武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区武江市场附近,查获一起从洪水中打捞死猪企图对外销售案。7月18日,韶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浈江区工商局南门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区土产公司宿舍3楼内查处一加工腐烂变质猪肉点,现场查获腐烂变质的猪肉30公斤。7月20日下午,曲江区工商局沙溪工商所执法人员查获涉嫌无合法来源的死牛肉60公斤。湛江市工商局近日组织查处灌水猪、牛肉专项行动,霞山工商分局检查了10个集贸市场和16家经营猪牛肉门店,查封问题猪、牛肉118.2公斤。
(编辑:盛秀华)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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