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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歌厅用音乐电视作品将收费 收费后不会唱不起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 01:45 北京娱乐信报

  昨天,就外界关注的KTV使用音乐电视作品将收费,以及建立全国统一曲库的两个消息,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澄清:对KTV经营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与卡拉OK曲库无关。

 
歌厅用音乐电视作品将收费收费后不会唱不起歌
如果KTV还要涨价,不知道还会不会出现这种爆棚的场面。CFP/供图

  【权威说法】

  卡拉OK音像制品不能在KTV用

  王野霏说,很多媒体把国家版权局将批复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提交的“对KTV经营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收费标准”一事和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下属的一家公司推出卡拉OK曲库的事情混为一谈,其实这两件事无关。

  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使用什么曲库应由卡拉OK经营者决定,但前提是这些曲库本身必须是取得合法授权的正版产品。

  他还表示,市场上的绝大部分卡拉OK音像制品都是只供家庭使用的,不能用于卡拉OK厅经营使用。卡拉OK以赢利为目的播放音乐电视必须取得合法授权,同时应向相关权利人支付许可使用费用。

  不会给KTV增加沉重负担

  对于外界所闻中国将对KTV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费后,认为KTV的负担会变得很重,一定会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最后造成大家唱不起歌的观点,王野霏完全不认同。他说:“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其实这笔使用费从1991年的时候就应该收了。它是对音乐著作权权利人劳动的尊重,也能让这个产业更健康地发展。从经济的角度算笔账,如果每个KTV包间一晚上收十几元钱,完全不会给经营者造成沉重负担,没必要把这部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也不会导致消费者唱不起歌。”关于谁来收费的问题,王野霏表示,今后将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经过他们的协商,将由其中一家协会统一向经营者收取。

  收费时间尚没确定

  对于外界说的8月2日或3日开始收费的预计,王野霏表示,目前看,收费的时间尚未最终确定,这主要取决于国家版权局对收费标准的审批和公示等进程。而有些媒体说收费将在三个城市试点,王野霏澄清,一旦收费,将在全国范围内收取。三个城市是曲库的试点,和收费这件事情无关。

  信报记者 贺文华

  【业界反应】

  KTV老板称“不排除涨价可能”

  崇文门新世界附近一家规模很小的KTV更是在暑假期间打出了每小时9元的超低价。

  想必各KTV最关心的就是收费标准,对之前盛传每天十几元钱的说法,朝阳区一中型KTV的老板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歌厅共有大小包房30间,每天的营业时间从10时到第二天凌晨2时,共16个小时,按照1小时一间包房收取1元版权费的标准,30间包房一天的版权费是480元,一年下来需要支付版权费172800元。

  而一家1000平方米左右的KTV每年毛利大约150万元,刨除50万元左右的房租费、30多万的人工费、10万元税费,还有水电费以及其他杂费约10万元,纯利润大约是50万元,收取版权费后,也就意味着纯利将降低,那么这笔费用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呢?

  白广路和首体路附近的钱柜负责人都表示,目前还未接到有关这方面的通知,但对于卡拉OK音乐电视收费政策会积极响应。至于会不会涨价,要看每年需要缴纳多少版权费。如果成本能消化的话,就不会涨价。

  实习生 齐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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