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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有“补偿” “补偿”不等同于赔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7:54 中国消费网

  民航总局负责人24日在京表示,航班延误“补偿”是指在航班较长时间延误的情况下,航空公司安抚旅客和加强服务的措施,“补偿”不能等同于赔偿。

  该负责人表示,航班延误,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大型枢纽机场因航班较多,地面和空中资源相对紧张,航班正常率比其他机场相对要低,国际上也是如此。以首都机场为例,雷雨天气使机场容量降低,飞机在航路上飞行的间距拉大,飞行标准趋严,客观上形
成地面和空中拥堵。因此,民航总局在首都机场雷雨高发时段削减了航班,这也是在保障安全和满足需求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临时性措施。该负责人强调,为避免引发后续航班延误,防止飞行员疲劳驾驶形成安全隐患,今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采取登记、信函邮寄等方便旅客的办法完成。 (编辑:谭捷)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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