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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禁止在农村购房 市民租住农村房800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18:20 深圳晚报

  据重庆晨报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重庆市南坪居民张淑君花8万元,与梁平村民陈清文签订了租期长达800年的租房协议,引起重庆市法学专家和重庆国土房管局高度关注。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一般在50至70年,房屋的使用寿命也在50至60年间,对于拥有城市户口的居民,法律规定是不允许在农村再取得住房产权的。也就是说,城市居民到农村购房或建房都被禁止,但对城市居民到农村租赁房屋,法律没有禁止。“租住80
0年,这实际上包含了一种变相获取房屋产权的痕迹,涉嫌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国土房管局权籍处有关人士称。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赵万一教授昨日也表示,这种方式不可取。他认为,这份使用权租赁合同存在很大的风险,双方利益都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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