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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监四号查处违禁生食水产品 违禁卖毛蚶受重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14:57 新闻晚报

  晚报讯 对查实经营毛蚶、泥蚶、魁蚶和河豚鱼及其干制品等违禁水产品的餐饮单位,对违禁水产品予以没收销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从即日起,本市开展“食监四号”行动,将重点查处河豚鱼及其干制品、毛蚶、泥蚶、魁蚶、炝虾、自制醉虾蟹等违禁生食水产品。

  此次检查将重点针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配送卫生条件、超经营范围擅自外送集体用餐、经营违禁生食水产品、熟食卤味加工经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五个方面。此外,还对各类型(特大、大、中、小)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餐饮区域(路段)、经营高风险食品(比如:生食水产品等)的餐饮单位和连锁餐饮经营单位等开展专题检查。

  对查实超经营范围外送饭菜的餐饮单位予以取缔,并对加工场所和工具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对经营除河豚鱼、毛蚶、炝虾和自制醉虾蟹等违禁生食水产品的餐饮单位,对违禁食品予以没收销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

  作者:□记者 许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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