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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居民用电涨价可能性不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07: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婧、徐海星)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了各地区销售电价和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详细调整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广东省销售电价平均上涨2.87分;广东省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提价标准每千瓦时为1.42分;省级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广东省调整为0.4382元。同时,为促进“西电东送”战略的顺利实施,贵州省、云南省送广东的送电价格从每千瓦时0.28元提高到0.30元。

  重庆北京上海

居民用电都涨价

  目前,已公布上调的居民用电价中,重庆上涨5.7分/度,北京0.83分/度,上海0.44分/度。有关人士表示,调价的幅度比之前预期的幅度低。但熟悉政府行政程序的知情人士表示,由于在

国家发改委此次发给陕西、华中、西北、东北、华东、南方各电网的调价通知中,对上述这些调整居民电价的地区都作出了批复,表示“同意××提高居民电价”,比如上海市的居民电价调整,国家发改委便批复为“同意上海市在此基础上再适当提高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具体调价水平请上海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听证会后,报我委核批。提高居民生活电价时,要采取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但国家发改委在给南方电网的通知中并未提及广东居民电价调整一事。而从行政程序上说,接到通知后,再上报居民电价调整的情况较少。因此,有关方面认为,广东居民电价上调可能性不大。

  各类别电价调整方案将公布

  此外,按照省物价局年初工作会议的部署,广东拟将销售电价中现有的居民、商业、工业、大工业等分类结构简化,今后将不按电力用途分类,而是按用电负荷特性来区分各类别的电价收费标准。

  目前,各类别电价的具体水平正在讨论制定中,要报省政府审批后才能发布。省物价局表示,各种类别的电价调整方案呈报省政府获批后,将马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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