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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共议魅力社区 王海:社区安全感来自团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15:07 中国消费网

  前天下午,围绕“社区建设中的权利与义务”主题,由北京城市管理广播联合多家媒体和社会研究机构共同举办了北京“魅力社区”论坛,律师、居委会主任、业委会主任及上百居民代表发表了对社区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此次论坛活动是7月将启动的北京首届“魅力社区”评选活动的序幕。

  热点1 居民参与开始回归谈判

  以“打假”闻名的王海,仍然戴着他著名的墨镜,他目前担任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的理事。王海的发言题目是《和谐社区给我们安全感》,他认为“魅力社区”必定是和谐的社区,和谐社区应当有完善的制度设计,要有真正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小区财产一定要清晰明确,应有经业主大会或是授权业委会选聘的公司为小区服务,应有充满活力热情的居委会。

  居民提问说,开发商都是自己选物业,业主是弱势群体,孤立分散,无法与开发商平等对话。王海表示,由于很多业主漠视自己的权利,不积极参与小区事务,所以才给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良的行为提供了方便和条件,业主可以团结起来,比如成立小组搜集相关证据,或者上访,或者对不法行为进行诉讼,重新改选。

  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蔡若焱也认为,居民以前的参与是通过政治意愿的坚持来参与,是斗争式参与。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家面对利益冲突应回到谈判中来。

  热点2 一会儿打一会儿闹不利和谐

  著名作家北野说,业主住在一个楼里面,楼里面有50户,一个业主只是五十分之一,业主的真正利益是整体利益。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北京市社区体制改革专家组成员孙莹提倡建立互助关怀社区,社区居民应积极参与社区问题,帮助有困难的人群和家庭。

  上地佳园业主委员会主任冷志高结合自身维权经历说,业主权利得到维护,小区才可能和谐,否则一会儿打一会儿闹,不可能和谐。小区问题不是各小区单枪匹马能解决的,他呼吁政府在社区方面多投入资源、多给业主支持,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可推出更多示范文本,让业主选择;应鼓励建一些大型物业企业,小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很难保证,主管部门应制作小区危机应急预案,也可推出业主大会平台,基于网络和电话进行工作,改变业主大会召开难现状。

  热点3开发商办物业应受限

  关于业主自治,北京任和律师事务所孟宪生律师认为,

物业管理条例在物权领域突出地强调了每个人享有的物权,物业管理是业主自己作主,是物的权利,不是民主。

  他说,业主关注物的保值增值,居民关注安全,两种权利有时可能发生冲突。

  北京律师协会

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陈旭也认为,很多时候业主不太清楚自己的权利,物业公司也不清楚自己的身份,各方都把权利无限膨胀。

  他认为,政府可禁止开发商所成立的物业公司在其所开发小区进行物业管理,这样使大家处于公平交易的状态。(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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