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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亿储蓄国债七一发行 期限3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14:55 中国消费网

  财政部昨日宣布,将于7月1日开始发行2006年第一期电子式储蓄国债(以下简称储蓄国债),工商银行等7家承办银行已经于昨日开始办理开户手续。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发行期为2006年7月1日至15日。

  年利率高于三年期记账式国债

  即将发行的储蓄国债票面年利率确定为3.14%,这与今年3月1日发行的三年期凭证式国债利率完全相同,高出今年4月份发行的三年期记账式国债近一个百分点。

  财政部表示,如果在7月1日至15日的发行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

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储蓄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与以往国债发行不同的是,本期国债承办银行范围有所缩小,目前只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7家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销售。

  先购先得、售完即止

  中国国债协会有关人士介绍,储蓄国债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全国联网发售。在7月1日储蓄国债发行之时,全国代办网点一起通过财政部的系统抓数。这与以往将具体发行数额分配到各代理银行不同,代理银行此次将不受数量的限制,各地投资者先购先得,售完即止。

  中国国债协会专家表示,发售之日还是会出现排长队购买的情况,但因为通过电脑操作快捷简便,拥挤现象相对以往应该有所缓解。

  根据工商银行理财分析师魏鹏介绍,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如果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不必重复开户。他表示,采用专门账户进行国债交易将是未来的一个趋势,将来有可能将所有国债交易都纳入一个账户。

  银行专门培训“新式”国债销售

  记者从中、工、农、建几家储蓄国债代办银行了解到,为了确保储蓄国债的顺利发售,各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20日下发通知之后,都做了积极的准备。

  中国银行特别进行了电子系统测试、人员培训和营销宣传方面的准备工作,同时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银行合作伙伴,中国银行还趁机做了一次营销活动,特地为在中行办理储蓄国债业务的客户提供了印制北京奥运标识与福娃形象的储蓄国债托管账户本。

  此外,交通银行和农业银行专门举行了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培训会。“由于是我国第一次发行电子式的国债,消费者和银行工作人员都没有经验,进行专门培训以免影响发行当天的效率。”农业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表示。

  每年7月1日支付利息

  本期国债从2006年7月1日起息,按年付息,以后每年7月1日支付利息,2009年7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承办银行于付息日或到期日将国债利息或本金拨付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从2006年7月1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2007年1月1日起可以办理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按照票面利率计付利息并扣除部分利息,其中持有不满2年扣除6个月利息,满2年不满3年扣除3个月利息,提前兑取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付息日(到期日)前15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业务,付息日(不含)后恢复办理。(编辑: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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