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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商家促销活动多 赠品质量厂家也要负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14:15 法制晚报

  法律专家指出赠品实际上也是卖品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消费者应格外小心

  本报讯(记者汪红)入夏以来,商家纷纷推出促销活动,而赠送产品是最常见的促销手段之一。为此,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今天发布消费警示:厂家对赠品也不能免除质量责任。

  赠品没标生产日期

  北京消费者曲女士于今年5月12日在北京中友百货购物时,看到欧珀莱(AUPRES)化妆品有“买足420元就有赠品”的促销活动,就购买了475元的商品,得到了5件赠品(试用装防晒用品)。可到家后发现,赠品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封签。

  投诉

维权办公室经过调查认为,曲女士要求赠品上标有相关说明是合理的,因此,建议该公司立即停止向消费者提供无产品标识的产品,待改进后再投放市场。

  赠品其实也是卖品

  法律专家何山认为,厂家这种有条件的“赠送”,实质上就是一种卖品,必须要有符合规定的说明。即使是非卖品,由于关乎消费者的健康,厂家也应在包装上明示。

  别为赠品盲目购买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投诉维权办公室提醒消费者,不要为获得所谓的“赠品”而盲目购买,以免因“小”失“大”。

  同时,消费者要对商家提供的让利“赠品”格外留心,如果是食品,要看其外包装是否有“QS”标志等。如果“赠品”是大件物品,更要看它的售后服务如何。

  如遇到类似情况,可持票据到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投诉维权办公室投诉。投诉热线:010—6315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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