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仍有权分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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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10:13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杜辉明 陈文建 离婚时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起诉请求分割。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分割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万小红支付给杨金香35183.10元。 2003年12月,万小红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金香离婚。开庭审理时,杨金香知晓万小红银行存折的账号、存款额,因不想离婚而未向法庭具体陈述和举证。2004年5月,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万小红起诉杨金香离婚时,其账户上尚有存款70366.21元,后将存款全部取走,且不能合理解释取款的用途、去向,该款应认定为万小红隐瞒的原夫妻共同财产,杨金香有权分割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