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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遏制土地违法现象须探索治本之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 13:53 中国消费网

  随着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治理整顿土地违法成为近期的热点,不仅国土资源部连续发布紧急通知,有关官员高调抨击土地违法现象,一些地方更是掀起了“土地廉政风暴”。据报载,福州已有一批官员因为土地违法问题被判刑或“双规”,另有多名官员仍在接受调查;安庆地区“大园小区”系列窝案被破,11名县处级干部相继倒下。不难预料,在土地执法强调“处罚要到位”的态势下,在国土资源部门重点查处大案的决心下,因土地落马的官员很可能呈现增长的势头。

  正如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所指出的,从目前暴露出的问题看,土地违法案件大多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有些地方政府在违法批地方面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地方政府之所以成为土地违法的“操盘手”,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能从土地违法中获得巨大利益。这个利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少数地方领导以土地换政绩,二是个别贪赃枉法之徒以土地牟私利。无论出于哪一种逐利冲动,土地违法行为都是把国家的土地资源当成了“私器”。

  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土地违法现象,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当地方政府动辄以千亩良田修建所谓小商品城的时候,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便难以逆转。当土地资源成为权钱交易的砝码进入市场之后,又滋生了大范围的腐败现象,败坏了政治风气。更严重的是,滥批土地、违法用地的做法,直接架空了中央政府的

宏观调控政策,国家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产业布局的系列政策难以真正落实。与这些严重后果形成对照的是,过去对土地违法问题的查处存在着宽纵的倾向,不仅对违法批地的责任人处理太软,更有官员在陷落的土地上得以升迁。受巨大利益和微小风险的双向推动,土地违法现象不可避免地愈演愈烈。

  要想遏制土地违法的高发势头,加强执法监督当然是必要的。如果真能做到两个“到位”———“对事要处理到位,对人要处理到位”,那么,土地违法的机会成本一定会大大提高,作奸犯科者也会有所收敛。但是,这样的惩戒机制似乎并不是治本之策。从症结来看,地方政府对土地的绝对处置权,以及土地收益完全归地方政府,这样的两条土地政策很有改革的必要。如果地方政府在批准用地环节能受到更多的制约,那么,领导大笔一挥、数十平方公里土地出手的现象就很难重演,少数官员更不可能以土地换取私利。因此,对土地征用设置更为严格的行政程序,改变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软弱无力的现状,是中央政府有必要加以认真考量的。而从财政制度看,地方政府来自土地的收入也应得到限制,超过一定标准的土地收益应该收归中央政府,从而弱化地方政府的批地冲动。只有把地方政府从土地的绝对控制者和最大收益者的位置上剥离,土地违法“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局面才有可能得到改观。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之一,但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土地违法却对之形成“反噬”,这无疑是值得忧虑的。在治理土地违法现象的时候,我们一定要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歧路,一定要探索出适合国情的长效机制,否则,守住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亿亩的底线就会非常困难。(编辑: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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