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商用在北京的居民小区比较常见,那些开在民房中的商户,有的便民,有的扰民。日前,北京工商部门叫停民房商用。对此,有人叫好,有人叫苦,有人存疑,有人支招。
另类观点
民房禁商用不宜一刀切
民房商用,一般来说有这样几种原因:一是原住户利用资源优势,自主经商创业;二是外来客户廉价寻租,以求降低经营成本;三是住宅区人口密集,本身存在对商业服务网点的需要。更多的情况则是,开发商在建造楼盘时,已事先预置了大量的门面、店铺,这部分房产价格奇高,功能单一,只适合用于商业经营。
可见,对民房商用一律叫停,不仅会因为房价原因导致一部分人创业难、就业难,更直接的后果,是给住宅区居民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而,对影响居民生活、造成环境污染、存在种种安全隐患的经营活动,有关方面可以严厉禁止,及时叫停,而对那些有利就业并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确实可以方便居民生活的商业场所,则应在加强管理、规范经营的前提下予以保留。民房禁商用,不宜搞一刀切。
梅广
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民房商用的存在,为小区的居民提供了较为便利的购物环境,小区居民不用购买什么都要到外面的超市去。况且,民房商用的存在,也解决了一些人的就业问题。
至于存在的问题,事实上都可以解决。比如,扰民的问题,只要经营者加以注意就可以避免;而火灾隐患的问题,就需要消防加强监管,将火灾隐患消除。至于其他的问题,也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禁止民房商用,虽然避免了种种问题,但是,却不便于小区居民的购物。我以为,有关方面应当加强对民房商用的管理,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要动不动就禁止。要知道,这是一种懒政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
王锦南
居民住宅商用助涨房价房租
由于写字楼、商用住宅的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居民住宅,且在水电费等方面居民住宅有不少的实惠,很多商家都乐于租用居民住宅,客观上造成了对居民住宅承租的强劲需求,对房租价格的提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些人看到靠出租居民住宅可以大获其利,便开始对住房进行投机性投资,从而无意识地推动了房价的上涨。 春森
我有话说
会遵守规定收入受影响
如果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我们也得遵守。不过,从经济的角度来说,这会让我们损失不少。我在东三环有一套大户型高档住宅,之前出租给公司的价格是每月5000多元。如果不租给公司,有多少人花得起这么多钱来租一套房子住呢?
北京有这么多的高档住宅,并不是所有人买这些房子都是用来自己住的,很多人用于投资。如果只允许出租给非商用住户,那这个投资的回报可能就比较低。因为把房子租给公司的价格要高于普通住户。
当然,把房子租给公司作为商用,可能会有打扰其他住户的可能。因为公司的业务来往多,接触的人可能比较杂。我的邻居们都把房子租出去了,因此一直没遇到邻里之间的这种问题。 杨先生(房东)整理/本报记者姚奕
工商叫停好还小区宁静
我认为工商局出台这个政策很好,能还小区一个宁静的环境。对于上班族来说,家就是休息放松的空间,要给我们安全感和宁静气氛。可是小区里一旦开起了公司,那跟上班的写字楼有什么区别啊?进进出出的人特别多而且杂,每天在电梯里上上下下的人,都不认识。小区里有公司后,看到的陌生人太多,给治安管理带来了很多麻烦。
那些在公司里上班的人,有的也不太注意,很晚了还出来折腾,打扰他人休息。作为邻居,我们也不能总找出租房子的业主,不找呢,就得忍着。
现在有了新政策挺好的,我们也不用为难了。只需要一切按规矩办事,遵守就行了。其实小区环境变简单,对大家都是好事。住宅的功能就应该是这样,要不还区分写字楼跟民居做什么呢?
于女士(邻居)整理/本报记者姚奕
专家点评
可以起诉扰民商家
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的地方性法规中,都没有规定授权工商部门管理民宅商用。
不过,北京市工商局这一做法的出发点是好的,因为叫停民宅商用,有利于民居、写字楼市场的健康发展。尽管目前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引起立法机关的注意,推动立法工作。
由土地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来实施,效果也许更好。可以由土地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对于租用民宅进行办公的公司或者业主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行政处罚。
目前上海市和深圳市对这方面有比较具体的规定,北京市还没有。但是居民如果遇到小区里有公司租住,感觉严重影响了自己生活安宁,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依据的法律是《民法通则》等。
整理并摄/本报记者姚奕
观点碰撞
反对民房商用
我不赞成民房商用。道理很简单,没法可依,总不能因为便利了一部分人而影响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吧!况且民房商用尽管为居民带来了某些方便,但给居民们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很大,比如污染环境、扰乱秩序等。
特别是个别餐饮大排档、棋牌室、歌厅等夜间营业的行业,不仅影响了他人的正常休息,也给小区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更为重要的是,一旦有问题投诉,执法主体到底是谁,该由哪个部门来解决,物业、环保、工商、公安,还是城管呢?依据什么来整治,怎么去处理,执法时很难找到合适的依据。所以我以为,民房商用是管理中的一个盲区,建议尽快立法。 孙晓亚
支持民房商用
民房商用,的确是现实中的一个突出矛盾。我们在看到民房商用扰民一面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民房商用给居民所带来的便利。由于民房中的小门脸、小商店,经营灵活,营业时间也比较长,甚至半夜三更居民有急事购买东西都能敲开门,这一切“灵活、机动”的经营模式,都是国有、集体等大商店难以做到的。从便民利民的角度看,民房商用有它独到的价值。
如今很多新建的小区都远离商业区,居民购买日常用品只能到较远的超市,特别是晚上9点以后,基本上没有地方去购买。笔者以为,尽管民房商用可能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从便民利民的角度考虑,也不该一律“封杀”。
对于那些确实扰民、卫生条件又差的店铺可以清理,但是对于一些相对比较安静、又有利于老百姓生活的便利店,就不宜一概“杜绝”。 杨育
提个建议
建红黄牌制度
“民房商用”可谓利弊兼备,扬其利且抑其弊或许才是最佳策略。不妨建立红黄牌制度,即对扰民违规商家采取初次警告、再次罚款、最终驱逐的措施。
因此需要建立相关商家的档案材料并制订科学的考核标准。具体操作可由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 陈廷良
借鉴广州经验
从更高的层次上进行专门的地方性立法,才可能从根本上遏制并解决困扰居民已久的“民房商用”难题。在这方面,广州市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来叫停“民房商用”,就是值得借鉴的先例。
北京市也应该尽快把解决民房商用问题提升到一个地方性立法的层次上来,让地方法规“屏蔽”民房商用。 孙广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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