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要求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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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11:02 中国消费网 | |||||||||
国家旅游局2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进入6月以来,各地相继发生了5起旅游交通事故,造成10名游客死亡,62人受伤。2006年暑期即将来临,学生和城镇居民出游将大量增加,旅游安全形势面临考验。
为了切实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各地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加强旅游交通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确保旅游公共场所安全。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禁车辆和船舶超速、超载和超时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运输行为,严查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针对暑期、汛期交通运输的特点,强化重点路段和水路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重点景区、海滨和营地等旅游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对游船(艇)、缆车、索道、救生等旅游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增加针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措施;对学生参加带有危险性的登山、越野、漂流、滑翔、蹦极等旅游活动,制定相应的准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要求,加强旅游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确保游客身体健康。联合卫生、检疫等部门,加强对旅游团队和旅游夏令营餐饮卫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卫生防疫措施落实,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加强防火和防汛等工作,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加强旅游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排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组织旅游夏令营等团队在林区风景名胜景点野外用火。 同时,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主动协调相关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应急预案的衔接,加强应急处置的协调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和通报,遇有突发事件必须按规定迅速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编辑:李卫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