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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汽车纠纷案消费者申请再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09:33 中国消费网

  6月22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消费者朱刚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撤消一审、二审判决并判决汽车经销商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一赔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未受理朱刚的再审申请。

  6月22日上午,朱刚和代理律师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的孙健一起来到四川省高院立案信访接待室,在递交了《民事再审申请书》及相关再审申请资料后,负责审查此案相关资料
的法官回复称,“向成都市中院申请再审”。杨律师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朱刚可以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这名法官补充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成都中院没有复查过,我们不会受理。”

  两人随即赶到成都市中院,该院立案庭信访接待室一李姓法官收下了朱刚提交的再审申请材料,答复说,年内立案没希望,如按排号立案的惯例,估计正式立案的时间要等两年。(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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