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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广告套紧箍咒 带噱头广告被封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16:08 中国消费网

  暑期旅游旺季来临,各家旅行社打出的广告一个比一个诱人,但这些看上去诱人的广告词,却往往会让消费者吃亏上当。本月6日,市旅游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广告监管的办法》,即日起将对“准三星酒店”、“豪华团、超豪华之旅”、“全包价、半包价、小包价”和“送保险”这些有“文字噱头”的四类旅游广告进行“封杀”。

  四类模糊表述将被查处

  市旅游局副局长金卫东介绍,数月前,上海已对上述四类广告词进行了查处,在南京,这类的广告词也时有出现。为推进南京诚信旅游建设,维护市民权益,市旅游局联合工商部门制定了这一《办法》。

  《办法》要求,凡在本市内设立的旅行社,通过各种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商业性广告,内容涉及到所属分社或门市部的,应当注明该分社或门市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旅行社之间联合制作、发布旅游广告,宣传内容应当限定在彼此相同的业务范围之内,不得作误导的广告宣传;旅行社在发布广告时,须以旅行社注册名称发布,且不得在住宿饭店标准方面出现“准×星”、“相当于×星”等模糊表述;不得在广告中出现“豪华旅游”、“当地最好的××”、旅游价格“全包”、“半包”等模糊表述,必须载明提供的服务内容,更不得出现所谓的“送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提法等。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工商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类广告中遍布陷阱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在近两年黄金周的旅游投诉中,四成以上的消费者反映旅行社安排的住宿没有达到广告中所承诺的标准,尤其集中在所谓“准二星”、“准三星”这类中低档酒店中。而旅行社打出的广告中,“准×星”的字眼则铺天盖地。金卫东说,到目前为止,国家规定的星级饭店的等级中根本不存在“准”或“超”的概念,旅行社的这种模糊提法其实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不少市民认为,一些旅行社广告只要打出“全包价”三个字,在旅行过程中,就不该再要求游客交任何费用。但实际上有的全包价团到了目的地后,导游不仅会附加自费项目的钱,还会以“我们是以合同内容为准”来搪塞游客的不满。《旅游广告监管办法》出台后,这些模糊的说法将不再存在,旅行社必须在旅游合同上明示自选旅游的项目及价格,明示旅游购物次数。

  部分旅行社在广告中宣称“赠送”的所谓保险,其实本来就是该由旅行社自己“埋单”的责任险,而不是为游客买的人身意外险,与游客的赔偿毫无关系。因此《办法》还提醒市民,出游前最好为自己买个意外险。

  目前旅游界的“豪华之风”愈吹愈烈,但“豪华游”往往只是个噱头,消费者实际享受到的待遇往往与“豪华”两字不符。金卫东认为目前“豪华”的界定标准不明确,也没有业内公认的标准,旅游企业擅自将产品冠以“豪华”之名,易对游客造成误导。(编辑:李卫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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