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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人不能乘公交车辆 郑州新规被质疑侵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09:38 中国消费网

  ●醉酒、重症病人等禁止乘车 ●多投币者不得向后上车者索兑

  “喝多了,你就别回家了!”这不是妻子在骂贪杯的丈夫,而是可能会出现在河南省郑州市街头的事实。6月15日,重新修订的《郑州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正式实施,其中的一些规定被人们质疑侵权。

  6种人不能乘公交车辆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贺大文说,新《规则》是根据1993年12月20日建设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和2000年5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公共交通车辆乘坐规则》,并结合郑州市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的。贺处长表示,由于近年来出租车被纳入了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行列,因此新《规则》中所称的公共交通车辆指的是公交车、出租车等。

  据悉,新《规则》规定,赤膊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重症病人及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禁止乘车。携带宠物的严禁乘车。无人售票车车厢内不设找兑,乘客乘坐前应备好零钱,新《规则》规定,多投币者不能向后上车者索兑,也不能从钱箱里取钱。此外,今后在郑州乘坐出租车不能像原来那样“招手即停”,新《规则》规定,乘坐公共交通车辆,须在站台或指定的停靠站点依次候乘,禁止在车行道上候车和拦截车辆。

  新《规则》遭质疑

   6月15日,新《规则》实施的第一天,记者在郑州街头采访时,许多消费者对新《规则》提出了质疑。在郑州某高校工作的许先生表示,被拒载的6类人,有的属于不文明之列,比如赤膊者和带宠物乘车的人,拒载这些人乘车会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对于拒载醉酒的人,尤其是出租车也拒载,那醉酒者怎么回家?如果任由他们在街上游荡岂不是把他们推到一个更危险的境地,再说,这会给社会留下更大的隐患。

  采访中,许多老年人对“重症病人禁止乘车”的规定颇有微词。今年69岁因高血压引起中风导致双腿走路不太灵便的刘大妈担忧地说,重症病人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司机不是医生,怎样判定乘客是不是重症病人?“公共交通车辆是老年人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如果这样的话,像我这样的老年人只能在家不能外出了?”刘大妈有些不满。

  至于“投币不找零,也严禁向后上车者索取”的规定,采访中记者发现消费者的意见比较大。在过去,乘坐公交车的乘客多投币后,可以向后上车者索兑,但是,新《规则》禁止了这一行为。记者随即采访了十几位公交乘客,他们一致表示这条规定像霸王条款,有巧夺豪取之嫌。据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郑州的公交车90%以上是自动投币车,全市没有公交公司专门设置的兑零点。

  部分规定涉嫌侵权

   “公民乘车是一种民事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为什么多投币的消费者不能向后上车者索兑?赤膊者、醉酒者以及重症病人等乘车者同样属于消费者,他们在乘车时与公交公司和出租车公司之间形成一种合同关系。《合同法》规定,只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是无效的,新《规则》是一种部门规章,上升不到‘法律和行政法规’所约束的层次,因此,它与《合同法》是冲突的。”6月16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王登巍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汉生认为,新《规则》中划定出禁乘群体虽然会给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带来一定的改善,但也可能成为一些司乘人员拒载的理由,从而损害部分消费者的权益。如果有消费者认为新《规则》中的部分内容违反《消法》并且权益受到侵害而投诉,消协将会为消费者

维权。(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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