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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副省长黄小祥:汽车消费维权意义重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09:34 中国消费网

  6月16日,本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四川省副省长黄小祥6月13日在听取了四川省消委会工作汇报后明确指出,汽车正在变成广大消费者的生活必需品,汽车消费维权意义重大。

  黄小祥要求四川省消委会下一步要把汽车消费作为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他对四川省消委会常务副会长、省工商局副局长洪波,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说,“汽车消费作为我
国的一个新兴消费领域,已经和正在变成广大消费者的生活必需品,汽车消费方面的维权活动对于搞清认识,促进消费具有重要意义。”

  据刘亚兵介绍,四川省消委会日前正在针对一起汽车消费案例组织社会讨论。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汽车消费者败诉的理由就是,汽车目前尚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称的生活消费范畴(详见本报6月14日A1版《汽车不属于生活消费品“很荒唐”》一文)。四川省消委会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这一案例也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四川省315消费维权网的调查显示,99%的调查者支持四川省消委会的意见,认为汽车属于生活消费品。

  在充分肯定四川省消委会维权工作“媒体上声音不断,各方反映很好”的同时,黄小祥副省长要求四川省消委会继续扩大消费维权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除了关注汽车消费维权外,还要重点关注旅游消费、商品房消费、特殊商品消费和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开展消费维权。

  黄小祥副省长提出,要加快推动《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他要求省消委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建立情况通报和联系制度,省消委会的活动应该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消费维权工作既要轰轰烈烈,也要有成果,要努力增强社会效果。(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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