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大连得买80万元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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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09:28 华商网-华商报 | |||||||||
晨报大连讯(记者 李战洲)“到大连落户门槛提高到80万了”。这则消息成为滨城百姓谈论最多的话题。 近日,大连市政府网站对外发布了新的私人投资、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暂行办法,根据新办法,外来人口和大连本市农业人口在大连市主城区购房落户的条件由以前的35万元升至80万元。
目的:鼓励来大连投资买房 昨日,在大连市政府网站上,记者看到了《大连市关于私人投资、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暂行办法》,发布日期为6月16日。 根据这个办法,市外人员和大连市农业人口其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如果要通过购房的方式在大连市主城区落户,应该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80万以上;二是在主城区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在100万元以上。 上述人员如果要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购房落户,商品房购房款要在50万以上;公建房则在70万以上;在旅顺、金州购房落户则为商品住宅购房款在30万以上,公建商品房在50万以上。 这个办法还规定,投资者通过投资落户主城区的投资底线是150万元,并且年纳税额是8万元以上。在新办法实施前就购买商品房的人员,仍按原落户条件落户。 政府网站上对实施新办法的目的表述为,“为鼓励境内外人员来大连投资兴办企业和购买商品房,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专家:这种做法合理性值得商榷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志国对此认为,政府此举是一种限制移民的方法,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通过这个新办法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至于这个办法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素质的提高,还不能下定论。 “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李志国表示。 反应:还得继续努力 “没想到变的这么快。”看到新办法后,现在科技谷工作的哈尔滨人张先生很失望。 “按照去年的政策,35万就可以了,当时还差一点,寻思今年再说,到时候把老婆孩子接过来,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虽然无奈,但是张先生仍然表示会为80万这个目标努力。“没办法,都到这一步了,总会把户口落到这里的。”张先生表示。 网友评论: 大连政府的措施可以理解,但不尽完善……当然更应该拒绝那些以炒房为目的投机客的到来。 把穷人赶出城市让富人进入城市,多简单。这就是大连! 大连市调整是及时,合理的!也是减轻城市人口高速增长的一个办法! 相关新闻 2003年8月15日起,沈阳市进一步放宽外地人来沈购房落户政策,规定外地居民来沈投资兴办企业,在沈阳购买总价款20万以上或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门市房等非居住房,均准许本人、配偶、未婚待业子女及共同居住的父母办理落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