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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将试行 洋葡萄酒可望降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 09:25 新闻晨报

  □记者 殷正明

  晨报讯《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将从下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葡萄酒消费税率仍为10%,进口葡萄酒消费税可用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抵减,出现降价空间。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局长卢荣华认为,眼下不少进口葡萄酒实际上已存在很大的降价空间,因为这些酒的零售价已被“拔高”。

  上海市场葡萄酒的消费量每年递增15%-20%,去年消费总量已达3.7万吨。华夏长城、王朝、张裕等几大品牌的国产酒在零售市场唱主角,洋葡萄酒仅占全市销量的1%-2%。去年起,进口葡萄酒关税从43%降到14%,市场上一下子出现100多个品种的洋葡萄酒。今年洋葡萄酒更频频赴沪出展,出展品种超过300种,洋葡萄酒的市场零售量大增。

  越来越多的小企业从海外进口大桶葡萄酒原酒,在沪落地后再分装。这样做,进口成本要比进口原装瓶酒低许多。零售时,一般只在分装瓶上粘贴原产地的标识,不说明分装地,标价也被“拔高”至远离商品自身价值。如在海外原产地售价仅为2欧元的瓶酒运至上海,加上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增值税、储运费、管理费、销售费、人工费等,零售价卖到50元人民币上下,利润就相当可观。但商家一般要开价70-80元,有的甚至开价100多元。一些在国内分装的“大路货”,往往也配上洋气十足的包装,摆出高档的“卖相”卖高价。

  《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进口葡萄酒消费税可用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抵减。进口葡萄酒会否降价?一些行家认为,国产葡萄酒售价与品质、档次相仿的洋葡萄酒相比便宜一半以上。洋葡萄酒若要扩大市场,必然要抓住降价促销的每个机会。需要提出的是,在国内分装的进口葡萄酒应让消费者知情,商品包装上必须粘贴鲜明的分装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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