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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提高廉租房补贴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16:1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 汪明宇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上午,南京第一批“实物配租”廉租房政策的受益家庭公开选房,48户最低收入家庭挑选到自己满意的房子。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物配租将成为解决特殊群体住房困难的有效补充方式,今年南京将完成1000套廉租房建设和储备的目标。另外,南京正在研究相关政策,提高目前廉租房的补贴标准,让更多困难家庭纳入政府廉租
房保障体系中。

  老先生11年搬了10次家

  昨天下午3点钟,对于66岁的胡老先生是一个终身难忘的时刻,经过一番比量,胡老挑选了一套符合自己要求的实物廉租房。“便宜的房子太难找了,11年里我搬了10次家,以后终于可以不用搬家了!”胡老先生说,他打算过几天就搬进去,享受“固定的家”带来的温馨。

  胡老只是南京首批“实物配租”廉租房受惠家庭中的一户,昨天一共有48户最低收入家庭在选房现场找到了自己需要的廉租房。这些家庭入住后,其房租将在公有住房房租基础上“打三折”,为每平方米每月0.7元左右,供应面积主要在50平方米左右,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闵一峰介绍,这是南京首次公开供应实物廉租房,获批准的48户将安排在银龙花园和百水芊城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

  1000套廉租房全有着落

  以前在解决最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时,南京主要采取发放租房补贴的手段,让其自行寻找房屋租住;另外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其现住房一律视为廉租住房,政府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为其核减70%的住房租金。2004年南京在此基础上再次提出3年投入1亿元,建设1000套廉租房,以实物形式解决部分特别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

  闵一峰介绍,今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后一年,目前1000套房源已经确定,都集中于在建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具体安排是:景明佳园150套、兴贤佳园二期330套、银龙花园150套、百水芊城150套、恒盛嘉园220套。

  租金补贴仍是主导

  “实物配租只是廉租房政策中的辅助方式,真正的主导还是要完善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颁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南京正在建设、储备的廉租住房,就属于实物配租方式。

  “今天是最困难家庭,不代表永远是,一旦家庭摆脱困境,就不能再享受廉租房的优惠政策,要适时退出。”

  该负责人强调,从这个角度来说,实物配租方式比较呆板,而租金补贴则比较灵活,而且政府部门容易监控。

  南京将上调补贴标准

  在南京现有廉租住房保障体系中,对绝大多数符合相关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政府按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向其提供住房租赁补贴,截至目前,已有2000余户困难家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累计发放金额1100万元。昨日房产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南京酝酿提高租赁住房的补贴标准,初步设想是将“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8平方米的补贴标准”上调至“12平方米”,按此计算,一户享受优惠的三口之家,根据老政策,一个月享受廉租房补贴为480元(8×3×20=480) ,如果按照新标准实施,这一家可以获得720元的住房补贴(12×3×20=720)。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政策正在研究过程中,一旦实施后,将会有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房保障体系。

  -附件

  近万户居民享受廉租房政策

  近几年,南京大力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将全市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市累计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的保障家庭达2000余户,发放补贴1100万元,享受租金核减家庭达7500余户,每年核减租金300余万元,为符合条件的被拆迁的370户家庭给予了实物配租。

  廉租房政策有“退出制”

  “入住廉租房也不是一劳永逸一直住在廉租房里,也许他也有摆脱贫困的那一天”,南京市房产局有关人士表示,廉租房政策有准入制度,但也有退出机制,它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些人口增加的话,还将增加住房补贴额度或住房面积。

  他说,根据2005年南京市颁布实施的《南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情况及住房情况将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如果不符合规定,将会收回廉租住房或停止发放房租补贴。

  他说,在申请人因家庭人数发生变化,保障标准会相应调整。比如,人口减少时,按规定将降低或停止其保障额度;人口增加时,需要增加补贴额度或住房面积时,可重新申请办理。一些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连续满6个月的,将停发租金补贴,并退出廉租住房或提高租金标准。这些都是动态监管的,以便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市民住上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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