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石油商会联名“叫板”商务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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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14:08 中国消费网 | |||||||||
中国三家地方石油商会与7家民营油气企业今天联名上书商务部,肯请对目前油气流通领域准入政策进行调整。否则,他们将从此退出这一行业,其资产由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垄断集团按市价收购。 作为国内市场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在今年早些时候对外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稿,要求凡从事油气批发的企业要求拥有10家加油站
的资格。而按照商务部的原定计划,此修订稿将在本月底出炉。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资产在1000万以上的民营油气企业超过了10000家,民营加油站已占到境内总量的53%。而由于国内石油行业长期处于垄断的格局之下,广大民营油企一直朝不保夕,时至今日很难有几家可以达到10个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的发展水平。 两年前,商务部以23号部令的形式颁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法”。据悉,当时这一带有明显打压色彩的法令,即刻遭到广大民营企业的纷纷反对。而商务部去年6月在《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发布中,提高了民企进入油气流通领域的门槛,责令必须拥有30个加油站的资格。 此次上书的发起者是黑龙江省地方石油协会。它的会长赵友山今天在提交《对拟出台的“成品油社会批发企业必须具有10个加油站”政策的看法和建议》的同时,也将此函件专门递交中华工商时报社,寄期望媒体予以关注。 在上书中,协会与民企提醒商务部在制定油气流通领域准入政策时,必须考虑避免造成社会资本的巨大浪费。据统计,目前仅黑龙江一省的民营石油成品油批发企业的设备投资总额超过10亿元。按此保守推算,若因加油站数量不够就被取消批发资格,从而将导致全国超过150亿元的资产损失。 如果成品油社会批发企业因加油站数量不足而被取缔,则自然将导致大量职工失业。而按目前一般规模的民营油气批发企业平均用人40个计算,则全国将有几十万人面临下岗,可各地政府又无力安排再就业,这势必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这是协会与民企在上书中提出的必须考虑的又一重要问题。 此上书特别指出,商务部修订这一政策必须考虑不能有悖于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的现行扶持政策。而反对两大石油集团垄断石油成品油市场,一直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若再次将民企挡在门外,这样作的结果显然又为我国逐渐打破行业垄断制造了障碍。 我国成品油社会批发企业,当时是在符合国家要求的条件下经政府批准而建立的。而当时并没有要求有多少个加油站这个条件,可如今又突然提出从事成品油社会批发企业必须具备10个以上的加油站,实在有悖客观实际,因为加油站不是说建就能建的。上书强调商务部修订条例应该考虑政策的延续性。 鉴于上面四个问题,协会与民企向商务部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不要出台这样不合情理的政策。没听说哪个国家、哪个领域,哪个行业非要批发企业干零售。 二是若一定要出台这个政策,能不能参照国企内部改革“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思路,搞一个“老企业老办法,新企业新办法”的合理对接。也就是从政策出台之日起,新批准的批发企业照此办理,老企业维持原状。要给老企业一个过渡期。 三是如果这样也不行,只有一个最下策,那就是善后。国家指令两大集团按照合理的价格将这些民营企业的资产收购掉,民营企业从此退出石油批发这个领域。这样,既能保证两大集团的绝对垄断,也能保证民营企业的利益少受损失,还能充分地利用社会资源,避免社会资本的巨大浪费。 据悉,商务部在今年早些时候对外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之后,还特别先后举行了5个方面的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国有油气企业、民营油气企业、境内外资企业、地方油气企业的相关意见。 记者今天打电话到商务部有关部门询问修订稿出炉事宜。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商务部内部尚未对此修订稿作最后的敲定。故此,“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可能推迟出台。 据记者了解,参会的商会会长和7家民营油气企业及其老总分别是:河北石油商会会长、张家口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齐放,中润通石油化工公司董事长张士英,新疆石油商会会长陈环英,山东淄博章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范庆河,厦门市海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金泉,宁海甬石东南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樟槐,黑龙江省地方石油协会会长、哈尔滨龙庆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友山,青岛世纪阳光(金盾)油气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崇东。 (编辑: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