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卫视被指将天气预报广告“一女二嫁”,昨日坐上了北京市一中院被告席。北京金卡尔广告公司向其索赔直接经济损失2608万元。凤凰卫视认为对方“告错了人”,金卡尔公司则当庭指责凤凰卫视提供伪证。
金卡尔公司起诉称,2003年10月25日,该公司与凤凰卫视签订了天气预报栏目3年的独家广告代理协议。2004年8月,凤凰卫视违反上述约定与第三方签约,并于同年9月15日以
“不可抗力”为由停止了金卡尔公司未来两年的天气预报广告代理权。
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神州电视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了一位律师,该律师首先提出,金卡尔公司“告错了人”。
该律师称,金卡尔公司的广告代理协议是同凤凰卫视广告管理中心签订的,该管理中心是神州电视有限公司的下设单位,神州公司是凤凰卫视在大陆的广告承包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律师拿出一份盖有“神州电视”公章的广告代理协议作为证据。金卡尔公司的律师则当庭指出,凤凰卫视提供的是一份假协议。该协议是原告起诉后,凤凰卫视为推卸责任在自己保存的协议上手写了“神州电视有限公司”的字样并加盖了该公司公章,金卡尔一方的协议上根本没有这一单位,神州电视只是“替罪羊”。
凤凰卫视代理人称,金卡尔公司违约在先,他们至今仍拖欠其广告费378万,加上两年的利息约400万。按照合同约定,若对方延期付款,他们有权停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原被告双方都同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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