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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官殴打律师案续:拆迁户被迫离家不敢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8:20 中国消费网

  拆迁许可证上明明写着拆迁“二纬路以北”,时隔一年多后,天津市南开区建委却改口说拆迁“二纬路以南”,并强行让139户居民、400多人实施拆迁。作为一级政府行政部门,通过一纸“笔误”公告,更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种做法引起了拆迁户的强烈不满。

   “笔误说”理由难成立

  按照津房拆许字(2004)第124号拆迁许可证规定,因地铁一号线项目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南开区建委在解释其更改拆迁许可证范围的原因时,也说是为了建设地铁一号线需要。但松盛里大楼一位姓王的居民说,为了建设地铁拆迁大楼的解释明显站不住脚。因为今年3月,天津地铁一号线已经通车并试运营,矗立在那里的松盛里大楼根本就没有影响地铁建设。

  2006年3月17日,南开区建委发布《更正公告》,称其于2004年11月10日所颁发的第124号拆迁许可证出现“笔误”,拆迁范围中本应是“二纬路以南”误写为“二纬路以北”。松盛里大楼的居民认为,南开区建委缺乏更改拆迁许可证的正当理由,而天津地铁一号线通车后,地铁周边房价随之上涨,开发商恐怕是看中了松盛里大楼所在地段迅速增加的商业价值,才发生了如此“笔误”。

   法官当场撒野伤原告

  就在松盛里大楼的居民对拆迁证变更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并有居民代表起诉到法院时,不料立案过程又起风波,法官向拆迁居民及代理律师当场撒野,导致个别居民受伤。

  就在松盛里大楼的居民不断反映情况时,2006年3月23日,南开区法院应拆迁单位申请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拆迁申请,时间定在3月29日。

  3月28日,王纪生等11户居民找到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委托其就南开区建委违法拆迁公告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代理律师王令和11户委托人赶至天津南开法院立案大厅请求立案。行政庭庭长王学林代表法院宣布了不予收件的决定,即不予受理。

  王令对此提出了质疑。王学林先是指着他鼻子发表激动言辞,并向他挥了一拳头,没打中他,又冲过来掐住他的脖子。在这一过程当中,居民李开娟上前阻止,也被王学林拽倒。另一位居民王纪生取出相机准备拍摄王学林挥拳头的照片,王学林立即指挥法警抢夺相机,王纪生和李开娟随后被法警拘留。

   拆迁户被迫离家不敢回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与一些拆迁户取得了联系。而经历了一连串的风波后,他们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感到担忧。自从3月29日松盛里大楼被宣布强制拆迁,他们被迫离家,无人再敢单独去大楼附近。

  当记者辗转找到一位拆迁户时,虽然事隔多日,记者依然感觉到他还心存恐惧。采访时,这位居民一再向记者强调,千万不要暴露他所居住的地方和他的真实姓名。他说,拆迁户本想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没想到遭遇会“这么惨”,在人民法院里,法官竟然撒野,“让百姓的心凉透了”。(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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