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甲医院公示开大处方前10名医生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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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16:00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6月8日电 (记者 赵叶苹) 海口市人民医院日前第二次公布了该院开大处方和不合理用药前10名医生的名单。自4月份海南省卫生厅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处方评价工作以来,海南已有多家三甲医院相继采取大处方公示的办法给医生念“紧箍咒”。 今年4月份,海南省卫生厅为了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防止“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为,促进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在医疗单位进行医疗处方
各医疗机构列入处方评价范围包括,处方药品用量、抗菌素的规范使用、贵重药品用法用量、处方药品费用等内容。如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海口市人民医院是海南第一个试行“大处方”公示制的三甲医院。该院的公示栏中公示了不合理用药前10名医生的名单和这些医生开具的处方中不合理用药的情况,并且每张大处方不合理的方面都作了详细说明,一目了然。 该院药剂科负责人说,“大处方”公示,对一些受利益驱使,开大处方的医生会起到一种警示作用,从而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同时可以在处方中发现不规范、不清楚的地方,及时给医生提醒,让医生改正。 据了解,对于卫生厅“将每月开具不合理用药‘大处方’前10名医生名单在医疗机构内公示”的规定,海南省多家三甲医院表示赞同,并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