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利用加油机短斤缺两将受到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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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16: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 (记者 黄全权) 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强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计量检定工作,防止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利益受损。 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的计量检定工作。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一律不得使用。要加大对相关计量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借油品涨价之机,利用加油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计价器计量检定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计量检定,不得擅自缩短检定周期,增加出租车司机的负担;要严格执行当地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不得自定标准乱收费,不得违规收取其他费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设立并公开相应的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接受和处理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关于加油站在用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方面的计量投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