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商家将刷卡消费的手续费转嫁给顾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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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14:26 中国消费网 | |||||||||
刷卡消费要自己承担20元钱的手续费,这是海龙、鼎好、科贸的“行规”。 记者昨日在中关村发现,本来应该由商家支付的刷卡手续费,商户却让消费者承担,这个明显的违规行为背后却有着复杂的原因,中关村的商家同样有苦衷。 昨天,李先生在鼎好二层索尼专卖店买了价值7000多元的索尼数码相机,打算刷卡
由于鼎好、海龙附近的取款机一向人满为患,李先生同其他消费者一样,不得已交了20元手续费。索尼专卖店的销售人员表示,“海龙、鼎好都是这么收的,这钱不是给我们的,是给银行的。” 众所周知,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一向没有单收手续费的规定,而据记者调查,正如这位销售人员所说,在海龙、鼎好卖场里,消费者承担手续费的确是电子卖场里的“行规”。 据调查,这两家电子卖场里,一些较大的专卖店如恒昌、索尼等自己店里配有POS机,其他规模较小的商户则要带着消费者到海龙、鼎好众多商户共用的刷卡机上结账。 在自己配有POS机的商户里,除个别店面外,多数要向持卡人收取手续费,使用统一配备的POS机则一律要交20元的手续费。 发卡机构 商户违反合约 一位银行卡发卡机构代表告诉记者,银行在布POS机时会与商户签订合约,每笔交易收取1%或0.7%的手续费,这笔手续费将分给发卡银行和银联。 此代表说:“这笔费用像商户的水电费一样,是他们的营运成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规定,这笔费用是不能转嫁给消费者的。”(编辑:谭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