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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修手机 留心维修记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13:44 中国消费网

  手机在保修期内维修后,消费者往往不注意维修中心维修人员是否在保修单上做好维修记录。昨天,北京东城工商分局12315投诉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当消费者发现两次修理后手机仍不能正常使用,要求经营者更换手机时,经营者则称,手机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要求换货,并让消费者提供维修记录,由于大多数消费者没有注意到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尽管有朋友或同事可以作证,但商家一口咬定要维修记录,消费者有口难辩。为此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商品的保修期内,维修任何商品,一定要注意商家是否填写了维修记录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编辑:王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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