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暂不能用公积金首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07:24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日前,有媒体报道“上海市正在研究允许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购房首付”。对此,广州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广州暂时没有计划将公积金用于首付,但强调“广州公积金使用已经比较先进”。 据分析,未能推行“公积金用于首付”的原因包括很难监管提取者是否将公积金真正用于购房首付。据了解,前不久广州市公积金中心久发现多起职工提供虚假发票、房产证
尽管广州尚未能用公积金进行首付购房,但市公积金中心认为,广州在提取公积金方面已经比较先进。职工只要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即可。除了首次提取外,无需每次都到市公积金中心进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