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提至30% > 正文
 

开发商违约将房卖出 北京通州判赔房价上涨损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9:03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扬子晚报》报道 交了首付款,开发商却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北京通州法院日前首次判决:开发商除退还房款及利息外,还要赔偿“房价上涨损失”6万余元。判决后,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

  2004年8月,杨女士与北京实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内部认购协议,约定2005年10月31日前交房。当日,杨女士支付了首付款。

  此后,对方一直未通知杨女士交付房屋及换签合同。杨女士询问时得知房屋已经全部售出。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全额退还房款及利息。同时,因同地段房价每平方米已经上涨了700元,杨同时要求开发商支付61250元的“房价上涨损失”。

  有律师称,如果此案二审维持原判,对购房者来说将具有积极意义。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2,50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