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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鲜令朝令夕改 奶企才换新装又拾旧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4:57 南方日报

  周照

  “禁鲜令”自出台以来的摇摇摆摆,早已存下“积怨”,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临门一脚的再度搁浅更激起骂声一片,国标委的公信力几乎跌落到冰点,行业内对政策的观望气氛空前浓厚。

  更有质监系统内部人士表示,网上挂了通知文件却没下来,没事改来改去,完全无所适从。

  6月1日大限已至,“禁鲜令”的大闸却再次卡在半空落不下来了。在“禁鲜令”执行的最后关头,5月31日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委员会的网站上挂出了“关于对库存标签延期实施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通知”:《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将延期至今年11月1日再执行。

  这意味着非议缠身的“禁鲜令”再度遭遇搁置。

  “禁鲜令”第二次遭遇延期

  这则在最敏感时间发出的通知指出,“鉴于仍有部分企业标签库存量较大,为减少企业损失,凡符合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及相关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可延期使用至2006年11月1日。”所谓库存标签,包括印有“鲜”字的乳品标签。

  据了解,标签的大量积压在巴氏奶企业是普遍现象,如果执行“禁鲜”,给企业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将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据广美香满楼公司副总经理周冬青介绍,公司已应“禁鲜令”要求于6月1日全面更换产品新包装,但40多种产品的原有包装的废弃给公司将造成约50万元的经济损失。

  有关人士表示,本次延期通知沿用去年9月的首个延期通知,实际上表明国标委对于“禁鲜”仍无明确态度。但中国奶业协会理事王丁棉进一步分析说,由于各地奶协及巴氏奶企业不断向国家主管部门进言,并考虑到“禁鲜”可能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国标委其实已经有心要废止“禁鲜令”,无奈主张“禁鲜”的阻力太大,所以才拖到最后一刻发出这个维持现状的通知。“延期只是压力之下的一个折中做法。”他同时表示,奶协将继续为彻底解除“禁鲜令”做努力。

  “禁鲜令”二次延期,其存废问题受到空前关注。发布通知的国标委农轻和处处长廖晓谦昨日对记者表示,标准当然不会取消,但要分清标准与相关教材的区别,《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规定“只要经过任何一种加工处理就失去了生鲜的意义”)只是教材,不具效力;至于11月是否执行,还要看当时情况,但也不会无限期拖下去。

  照此看来,之前一直流行的“只执行《通则》,不执行《指南》”的说法可能成真。

  巴氏奶才换新装又要重拾旧衣

  由于上述延期通知发于最后关头,无论乐意与否,大家几乎都已然接受了“禁鲜令”如期执行的事实,所以,不少巴氏奶企业还是按照要求在“六一”儿童节时给自己的产品换上了新装。

  记者在市场上发现,虽然“禁鲜令”被延期执行,但是均瑶、香满楼、燕塘等巴氏奶生产企业市售的产品已经把长期以来高举的“鲜”字招牌从产品的外包装上撤了下来,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只有作为巴氏奶企代表的光明乳业还在包装上继续使用“鲜”字。

  据知情人士透露,光明乳业不换包装的原因在于其先知先觉,日前光明方面曾致电国家质检总局询问“禁鲜令”执行一事,得到的答复是“照旧”,于是光明便照旧使用了“新鲜”包装。光明乳业新闻发言人龚研奇介绍,公司就此事致电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质量监督司,得知在6月1日之后可继续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鲜”字标记。

  “禁鲜令”的执行一再摇摆,令许多巴氏奶企业叫苦不迭。周冬青表示,既然“禁鲜令”被延期执行了,为了减少损失,香满楼将在部分非商场渠道重新启用旧包装,一部分先前没来得及更换新包装的个别产品则继续沿用原来包装,但商场渠道里那些已经变更了包装的产品就很难再换回来了。记者当即质疑新旧包装并存是否会造成市场混乱,周无奈地叹息:“那肯定难免了。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的态度,规定频变,我们实在很难做。”另一家城市型乳品企业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公司将重新使用旧包装,产品包装接连变更,不仅令企业成本上升,更严重的是损害了品牌与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消费者多数对更换鲜奶包装持否定态度。严女士的态度很有代表性:“都不标鲜了,还真是搞不清楚哪些才是鲜奶,就选知名品牌买吧,起码质量有保证。”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广州市质量监督管理局目前还在等待上级部门的正式文件和具体通知,预计到下周二将有更明确的信息,但记者从国标委食品生产监督司获得的说法却称并没有更具体的通知内容。

  国标委公信力广受质疑

  “禁鲜令”自出台以来的摇摇摆摆,早已存下“积怨”,临门一脚的再度搁浅更激起骂声一片,国标委的公信力几乎跌落到冰点,行业内对政策的观望气氛空前浓厚。

  周冬青介绍,根据“禁鲜令”,香满楼有十一二个品种产品涉及更换包装,行业惯例每种包材起印费至少12万元,公司已为新包材投入了120万-150万元的资金。同时他还困惑:旧有的包材用光了还要不要去进新货?要是到了11月又第三次延期呢?“主管部门出台政策不需要成本,却处处牵动着企业的命脉,所有的损失只有我们自己埋单。如此朝令夕改,确实太不负责任了!”

  目前,广东乳品企业全部都改了产品包装,看着因有消息来源而按兵不动的光明产品,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愤慨。他们认为,这样有失公平,既然要放出信息就应该全面公布,只对个别企业开口子是极其狭隘的。

  即使在质监系统内部,“不和谐”的声音也很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内部人士对记者说:“国标委的临门一脚太气人了!连我们内部也没有及时通气。没事改来改去,完全无所适从。现在你网上挂了通知文件却没下来,就算红头文件下来,我们要不要去市场上执行?万一你一晚上又变了怎么办。”

  素有“乳业大炮”之称的王丁棉更是一针见血:“自从‘禁鲜令’出台两年来,整个(乳品)行业都在不安定中度过。政策的不稳定给企业带来一次又一次的直接的经济损失,造成了企业经营与行业秩序的大混乱。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以后大家还会听话吗?主管部门不但不尽职责,以合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反而不断搅局!如何使人信服,如何维护权威!”

  链接

  液态牛奶主要有两种:一是“巴氏奶”,是将原料奶经过80℃以下长时间加热处理,这种奶保质期一般在7天,且需要冷藏;二是“常温奶”,经过137℃的瞬间热消毒,能常温保存,储存期在半年左右。

  “禁鲜”风波

  ①2004年5月,被奶业行业俗称为“禁鲜令”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出台。

  ②2004年10月,全国食品标准化委员会出台《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强调,加工食品不得称“鲜”。

  ③2004年10月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从2005年10月1日起乳品包装上不能标示“鲜”字的决定。

  ④2004年11月25日,广东省奶协和广州市奶协表示将“反禁鲜”抗争到底,必要时将启动向全国人大申诉的程序。

  ⑤2004年12月6日,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四川省、江苏省、新疆、西安市、杭州市等8个省市地方奶协负责人云集北京参加了“学习通则推动奶业健康发展专题研讨会”,被称为地方奶协结盟维权会议。

  ⑥2005年1月8日,中央领导在接到5院士的联名上书后批示,指示质监总局、国标委就院士专家所反映和提出的有关《指南》的禁鲜问题,广泛听取专家和中国奶协的意见。

  ⑦2005年1月2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集了国家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举行第二次禁鲜内部研讨协调会议。

  ⑧2005年2月2日下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了液体乳“鲜”字标识专家研讨会及第三次内部专题研讨会。

  ⑨2005年3月10日,农业部对《指南》禁鲜正式表明态度,要求国标委对《指南》作出修改。

  ⑩2005年9月,国家标准委下发2005年第57号令,将原定于10月1日起执行的“禁鲜令”,延迟至2006年6月1日执行。

  ⑾2006年4月,在西部奶业高峰论坛上,四川、上海、广州等地的奶业协会再次向主管部门提出了解除“禁鲜令”的呼吁。⑿2006年5月,只执行《通则》不执行《指南》,“禁鲜令”将被废止的消息铺天盖地。⒀2006年5月31日,国家标准委于最后关头在网站上挂出通知,“禁鲜令”第二次被延期至1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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