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丈夫病逝被擅自火化 妻女讨要遗体所有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0:10 中国消费网

  死者病重后被其姐姐私下转院,病逝后擅自火化,致使死者的妻子和女儿未能见到亲人的最后一面,死者姐姐因此被后者起诉索赔。昨天,北京宣武区法院受理了母女讨要亲人的遗体所有权及哀思权的案件。原告要求死者姐姐立即交付死者的死亡证明,赔礼道歉,给付精神抚慰金5万元。

  死者妻子张某在起诉书中称:她与丈夫李某于1995年9月结婚,生育一女,今年8岁
。去年8月李某突感身体不适,随即被送进医院治疗,当时由于自己既要上班挣钱养家糊口,又要照看年幼的女儿及病危的丈夫,故请来丈夫的姐姐帮忙照顾丈夫,去年年底不知什么原因,丈夫的姐姐在未通知她们母女的情况下突然将丈夫转到其他医院。自此她们母女便与亲人中断了最后的联系。

  直到今年3月,在她们的一再催问下,丈夫的姐姐才迫不得已告诉她们李某已于一个月前死亡,并将其骨灰存放证交到她们母女手中。

  张某母女认为:被告连最后一面都不让她们相见,便将其火化,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剥夺了她们对亲人遗体的所有权和哀思权,造成她们母女终生的痛苦。(编辑:盛秀华)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