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江苏专稿 李克诚/徐文杰
苏州一“炒房大鳄”向银行贷款500万元一口气吞下了一幢10层商住楼,如今却因无力还贷遭银行“逼债”。日前,法院已作出裁定,强行拍卖该商住楼以归还银行贷款。早报记者昨天获悉,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已委托4家拍卖公司对该房产共同拍卖。
据介绍,2002年,当苏州房地产开始升温之际,市民李某在二手房市场上看中了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东环路的一幢连地下室共10层的商住楼,他认准这是可以投资的好机会。同年11月18日,他以每一层分别抵押的方法一口气与苏州某银行签下10份个人借款合同,贷款500万元买下了该幢大楼,分10年按月还款。
据李某称,开始时他尚能按期还款,然而,到了2005年6月,他因另一投资生意失败,整个资金链崩溃,身陷数桩官司之中,根本无力还贷。到2005年12月21日为止,李某已欠下银行本金3720200.80元,利息121957.81元,银行催讨无效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终止合同收回贷款。
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按李某户籍地址向其邮寄送达诉状传票,却被以“查无此人”理由退还。后经过多方寻找,终于联系上李某,得知其早已搬家,身份证住址上所在地的8套房子也已全卖掉了。面对巨额诉讼,李某坦然表示欠债该还,并同意调解。今年4月12日,李某就所欠的10份贷款分别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全部本息于今年5月10日前归还,若逾期不还,银行有权以商住楼抵押部分的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李某并承担了该案的诉讼费共计8万余元。
然而,过了5月中旬,李某仍无力还款,银行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标的达4009573.47元,并申请追索至清偿止的利息。据悉,虎丘法院已作出拍卖该房产的裁定,并委托4家拍卖公司共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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