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没有责任
病人:不满鉴定结果
方女士在太平洋口腔医疗中心花了1700元装烤瓷牙,第二天发现脸部青紫、肿胀、疼痛,连张嘴吃饭都成奢望。在院方的要求下,方女士自己掏钱做了医疗鉴定,结果不构成医
疗事故。
打了麻药没感觉
方女士后牙脱落后,很希望能补上缺失的美丽。去年11月5日,方女士在太平洋口腔医疗中心,花了1700元安装一颗烤瓷牙。
“我当时是装右侧下部的牙齿,医生打完麻醉后,上面的牙齿完全麻了,可要装烤瓷的下面牙齿,一点感觉都没有。”方女士告诉记者,她立即将情况反映给医生,医生说:“没关系,这是你神经变异。”医生继续磨牙,自己只好忍着疼痛。“可后来实在吃不消了,便用力将医生推开,医生才不得不停下来,又重新打了一针麻药,烤瓷牙才得以安装下去。”
脸部青紫疼痛
方女士说,当天回家后,她就发现脸部有些肿痛,第二天脸部青紫、疼痛、肿胀随即而来。方女士赶到医院咨询。“没关系,回家热敷一下就会好。”医生开了消炎药给方女士。
“是因为在医院安装烤瓷牙过程中,医生操作不当,才造成脸部青紫,消炎药的费用肯定是医院支付。”方女士和医生,关于谁来支付这部分消炎药的费用发生了争执。方女士找到院办后,院办的说法与医生同出一辙。“不用吃药,热敷下会好的。”为了以防不测,方女士要求院办工作人员,立下所说字据,以免日后发生纠纷。院方拒绝了方女士的请求,并一再解释,这是正常的。
无法张嘴吃饭
次日清晨,家里人都被方女士吓呆了。半边脸青紫,牵连到眼睛红肿,嘴巴无法张开,吃饭困难。方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医院,院办接待的一位女同志了解情况后,叫方女士立刻到其他医院治疗,并承诺药费由他们承担,留下病历卡不能带出。当天下午,方女士便到市口腔医院治疗,市口腔医院医生根本无发相信方女士是装烤瓷牙出了问题,硬要拿出病历卡证,才能对症治疗。方女士又再返回太平洋口腔医疗中心取回病历卡。经过一周的治疗,病情虽然有所好转,但市口腔医院还是建议方女士去九院治疗,就这样方女士来来回回5个月,经历无数次周折后,才终于渐渐恢复。
不构成医疗事故
方女士找到太平洋口腔医疗中心要求退回1700元治疗费,支付其他医院治疗费用,并赔偿误工损失、车费、精神损失费。医院方面认为要赔偿必须确认这一切都是由他们医院造成的医疗事故。院方让方女士到虹口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后,再谈赔偿事宜。
方女士拿着太平洋口腔医疗中心、市口腔医院、第九人民医院的就医记录去做鉴定。
“方女士与上海太平洋口腔医疗中心争议不构成医疗事故。”几天后的鉴定结果,如晴天霹雳。“鉴定书上写明,鉴定是专家组按照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以及现场体检而出具的。”方女士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第一,自己已经好了,才去做的鉴定,现场体检的结果不具代表性。第二自己提供的三家医院的就医记录都写明:血肿、张口一指半,为什么出具的报告却为:治疗当日,患者无明显不适和异常,11月7日,张口二指等,方女士无法理解专家的结论是从何而来。
医院坚持观点
太平洋口腔医疗中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坚持自己当初鉴定时的观点。“患者右面部肿大青紫色可能为局麻时进针过深穿破小血管所致,为并发症。血肿发生消退过程,符合临床上血肿并发症的演变经过,不是感染,其治疗以热敷为主,符合诊疗原则。在诊疗过程中,医方无违反口腔科诊疗操作常规之处,故不构成事故。”
可再次申请鉴定
虹口区医学会一位吴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一切都按照规定进行的,在虹口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主持下,医患双方从鉴定专家库抽取口腔科专家,在任何一方对专家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鉴定,完全符合鉴定程序。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晚报 祝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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