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湖北省上调水资源费 江城居民生活用水暂不涨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14:59 中国消费网

  记者昨悉,为保护水资源,湖北省调整水资源收费标准,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地表水每吨由0.01元调整为0.05元。

  据介绍,在湖北省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农业生产取用水目前暂不收水资源费)。

  据悉,城镇取水收费新标准如下: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地表水、地下水每吨分别为0.05元(以前为0.01元)和0.10元;工业生产取用地表水、地下水每吨分别为0.10元和0.20元。

  省物价局指出,武汉市目前水价在制定时已考虑水资源费因素,因此,此次调整不影响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编辑:李旭波)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