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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撬”保姆 家政公司称将起诉当事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13:46 中国消费网

  企业之间为挖人才而撬“墙角”的事并不出奇,可雇主留下所雇佣的保姆,向家政公司撬“墙角”的事却不多见。昨日(25日),南山区宇海家政中心致电记者,反映该公司的保姆被雇主撬走,给公司造成损失,并称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当事人追讨相关费用。

  保姆聘用期满雇主违规续用

  宇海公司沈小姐告诉记者,2004年8月30日,西海湾花园的李××与宇海家政中心签订了一份为期6个月的《家庭服务协议书》,聘请宇海家政中心招聘的保姆陈××提供家庭服务。双方约定李××每个月向陈××支付人民币600元,并每月付给宇海家政中心服务费60元。双方另约定,协议期满李××应到宇海家政中心办理续约手续,或将陈××送回宇海家政中心解除协议,否则视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沈小姐介绍,2005年3月1日协议期满后,李××没有到宇海家政中心续签协议,也没有缴纳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但陈××却仍在李××家中提供家庭服务,二者仍保持雇佣关系。“我们多次催李××到公司来续签协议,并缴纳相关费用,但李××却一直拒绝。”沈小姐说,事情又过了半年,陈××称有事回老家,不做保姆了,但并没有到宇海家政中心办理辞职手续。

  “后来我也搬到西海湾花园居住,有一天和陈××遇个正着,才知她并未离开深圳,而是一直在李××家做事,工资也涨了。”和陈××的不期而遇让沈小姐才明白,因为李××看中了陈××的服务,而又不想继续向宇海家政中心交服务费,为留下保姆而想出了这一对策。

   家政公司称将起诉雇主维护权益

  沈小姐认为,李××此举既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也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沈小姐说,由于深圳保姆短缺,该公司的保姆都是由内地有关机构输送而来,一个保姆的输送费加上保姆就业前的培训费用大概500元左右。另外,向雇主提供保姆并每个月收取几十元的服务费,是家政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保姆被撬走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沈小姐向记者出示了有关证据,并称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了解到,后海花园、康乐大厦等几个家政公司也曾发生过雇主和保姆串通好,过河拆桥的事件。几位受访的家政公司人员认为,如果雇主撬走保姆的现象得不到制止,将会造成更多的优秀保姆流失,也扰乱了家政服务行业的市场秩序。据悉,宇海家政中心起诉李××一案将于近日进行一审。(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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